氣候變化危機加劇推動了碳交易市場制度體系的產生和發展
碳交易市場制度體系如果設計和實施得當, 可以幫助政府和企業找到低成本、高效益的減排方式。碳價格可以影響運營成本,鼓勵利益相關者減排并促進技術創新。隨著氣候變化問題的嚴重性和緊迫性日益顯現,1992 年 5 月 9 日,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在國際社會針對氣 候變化制定相應政策的呼聲中應運而生。5 年后,旨在限制發達國家溫室氣體排放以遏制全球氣候變暖的《京都議定書》也獲得通過,這標志著 全球各國對氣候變化負有“共同而有區別的責 任”已經成為共識。此后,全球碳交易市場和各國的碳交易市場也逐步啟動。
《京都議定書》下全球碳交易市場制度體系 的構建,為世界各國建立國家級碳交易市場制度體系奠定了基礎。歐盟碳交易市場作為全球最早建立、目前最完善成熟的碳交易市場,經過了三個階段的制度變遷,目前已經通過制度進一步完善進入第四個階段。我國碳交易市場從 2013年開始進行區域性試點,在七個省市開展碳交易市場制度體系的構建嘗試,積累了大量的經驗。2021年 7 月 16 日,正式上線覆蓋 40 億噸排放量的全國碳交易市場,截至 2021 年 12 月底,總成交量達到 1.79 億噸,履約完成率達到 99.5%。
作為碳交易市場制度體系構建的基礎,激勵或懲罰機制是至關重要的。按照我國生態環境部 印發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重點排 放單位應當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碳排放數據,清繳碳排放配額,公開交易及相關活動信息,并接受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重點排 放單位未按時足額清繳碳排放配額的,由其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對欠繳部分,由重點排放單位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省級生態環 境主管部門等量核減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額。2022 年 1 月 3日,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官方微信公眾號透露,蘇州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2022 年 1 月 1 日在對張家港某公司開展節日生態環境安全檢查中,發現該公司未按時足額清繳2019—2020 年度碳排放配額,涉嫌違反《碳排放 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第十條之規定。目前,蘇州生態環境部門已責令企業整改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予以立案查處。激勵和懲罰機制的完善, 說明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制度體系基礎已經構建形成。
截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全球已經有 24 個正在運行的碳交易市場,另外有 8 個碳交易市場正在計劃實施。目前碳交易市場已經覆蓋全球16%以上的溫室氣體排放,全球近 1/3 的人口生活在有碳交易市場的地區,這些地區的GDP占全球總量的 54%。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 an 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