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生等九部門決定開展氣候投融資
試點工作,并組織編制了《氣候投融資
試點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了八大重點任務:編制試點方案,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有序發展
碳金融,強化碳核算與信息披露,強化模式和工具創新,強化政策協同,建設國家氣候投融資項目庫,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和國際交流合作。
《方案》目標是通過3-5年的努力,在試點地方基本形成有利于氣候投融資發展的政策環境,培育一批氣候友好型市場主體,探索一批氣候投融資發展模式,打造若干個氣候投融資國際合作
平臺,使資金、人才、技術等各類要素資源向氣候投融資領域充分聚集。
我國氣候投融資存在較大發展空間。據清華大學氣候變化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2020)測算,要實現2℃目標導向轉型路徑,我國2020~2050年間總投資需求將達到127.24萬億元人民幣,折算到2060年,年均約3.18萬億元。
今年7月,在中歐氣候投融資暨ESG國際合作
會議上,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李高表示,氣候投融資是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的重要動能,也是我國產業結構化轉型中協同增效的重要抓手,其落實發展有賴于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
《方案》還有哪些亮點?多位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采訪的業內人士認為,本輪試點方案的幾大關注點分別是:強化地方主體責任、明確氣候投融資是
綠色金融、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碳金融、強化碳核算與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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