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制定將碳市場發展納入綠色金融的規則體系
一是加快制定將碳市場發展納入綠色金融的規則體系。從戰略高度將碳市場建設納入到我國綠色金融體系中,結合碳排放權特點,推進碳交易市場發展與綠色金融體系建設同步規劃、整體設計。
二是深入探索轉型金融。在深入研究發達國家在轉型金融方面的實踐和經驗基礎上,結合中國國情和發展階段,盡早明確轉型金融的概念、標準和分類,探索制定轉型金融的考核和管理框架。
三是強化金融支持,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形成良性互動。經過多年發展,金融市場已經形成了相對成熟的風險管理工具和運作模式,深入研究金融市場的邏輯和規則,在遵循金融邏輯規則基礎上管理碳市場,有利于實現有效的跨周期配置和套期保值。金融系統應積極配合、主動適應碳市場建設需要,有效平衡好綠色低碳投資中激勵、跨期和風險管理間的關系。
四是加大碳金融培育力度,鼓勵碳金融產品創新。各類碳金融衍生品和服務為市場參與主體提供了重要的資產管理和風險對沖工具,發掘碳資產的真實價值。不斷豐富碳衍生品等碳市場交易品種,鼓勵碳排放配額、CCER、碳遠期等交易類工具,
碳債券、碳資產抵押/質押、碳基金/信托等融資類工具,以及碳指數、碳保險等支持類工具的金融創新,引導金融資源助推全國碳市場發展和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碳定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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