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與碳市場相適應的法律法規和制度體系
良好的法律基礎為碳市場機制的設計和實施提供保障,是碳市場有效運行的基礎。應盡快研究形成一套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為根本、以生態環境部相關管理制度為重點、以交易所交易規則為支撐的“1+N+X”政策制度體系,保障碳市場交易的平穩、長期運行。
一是盡早出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加快推動改善氣候環境的相關立法,以更高層級的立法來保證碳市場的權威性。對碳排放權市場的主體資格確立統一的法律標準,明確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參與各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規范碳排放權市場交易的條件、程序和內容,制定碳排放交易所創建、運行和管理的統一規定等,為全國碳市場體系建設提供完備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以便穩定交易主體的制度預期和市場預期。
二是制定完善主管部門配套制度和細則。建議盡快出臺落實“全國碳排放權配額總量設定和配額分配方案”“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辦法”“企業溫室氣體核查管理辦法”等配套管理規定,夯實碳市場數據基礎同時為企業
履約提供依據。盡快制定全國碳市場總量目標、地方總量目標、全國碳市場納入重點企業門檻、配額分配辦法、地方執法權力等核心要素的管理細則和技術規范。盡快發布技術細則文件,對已出臺的碳排放權登記管理、交易管理、結算管理規則進一步細化。
三是持續完善交易所核心交易規則。交易所作為全國碳排放權集中統一交易的
平臺,應進一步完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細則,并據此制定完善涵蓋交易、會員管理、投資者適當性、風險控制、違規違約、信息和單向競價等多個方面的交易管理細則,通過各項細則的嚴格落實,對交易進行穿透式監督,保障交易市場的平穩運行和交易的順暢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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