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
碳市場建設應處理好與區域市場政策的銜接、協同關系。在區域
碳市場存續期間,堅持發揮其“試驗區”的作用,鼓勵地方
試點創新,比如支持地方碳市場適時增加碳市場行業覆蓋范圍,將更多行業納入進來;持續優化排放核算標準及配額分配方案,形成在全國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支持地方自愿減排市場、碳普惠市場發展,為形成全國多層次復合型碳市場格局奠定基礎。
□ 作為全球控排規模最大的碳市場,我國應積極參與全球碳市場規則制定,在全球碳市場發展中發揮引領作用。積極爭取引導國際“行業減排”的
碳價機制建設,加強國際航空和航海領域
碳排放相關規則的研究,加快與相關領域碳抵消及減排機制的對接。逐步探索建立相關行業機構、服務企業以及專業人才儲備,提升我國民航運輸業等的
綠色高質量發展能力和影響力。
2022年4月發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明確提出培育發展全國統一的生態環境市場,這對建設統一、規范、高效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全國碳市場自2021年7月16日啟動上線,截至2022年6月24日,碳排放配額累計成交量1.93億噸,累計成交額84.3億元,已經成為全球覆蓋溫室氣體排放量規模最大的碳市場。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 tan pa i fa ng . c 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