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碳金融衍生品市場上,我國存在僅在試點碳市場開展交易、衍生品種類少的現象。在試點碳交易市場交易的碳金融衍生品主要有碳遠期、碳回購、場外碳期權、場外碳掉期、碳抵押等,如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開展了碳遠期交易、配額質押、借碳交易、賣出回購等碳金融衍生產品,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開展了碳排放配額回購交易業務。雖然這些試點交易品種存在交易量少、標準化程度低、交易參與者少的不足,導致碳金融衍生品交易不夠活躍,但是為我國將來建設全國性的碳金融衍生品市場做出了有益摸索。衍生品產品結構方面我國缺少了重要的
碳期貨和碳期權,隨著碳市場金融屬性的進一步凸顯,
碳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與風險管理功能對打造完整碳市場愈發重要。在我國碳市場規模不斷提升的進程下,盡快設計碳期貨、碳期權,豐富碳金融衍生品市場產品結構有助于完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結構,有助于提高我國碳定價能力、加速追趕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提升碳市場的國際競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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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的發展趨勢來看,未來我國開通全國碳金融衍生品市場后,碳期貨將會成為最主要的碳金融衍生品,被控排企業作為對沖價格風險的工具而持有。若假設期貨交易規模為現貨交易的10-30倍,將高碳排放行業納入交替范圍后,預計碳金融衍生品市場的規模將達到1532億至4596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