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發展碳市場的態度不明確
2018年3月的機構改革之后,新組建的生態環境部除承擔原有環境保護部的職責外,還有一些新的職責,其中包括從國家發改委轉移過來的應對氣候變化的職能。從原環境保護部的行事風格來看,其治理污染的措施更多地是通過行政命令和行政處罰,碳排放權交易這一市場手段較為新穎,生態環境部在碳市場建設中能否快速適應與以前不同的行事方式,尚有待觀察。
官方沒有公開有關碳市場建設的時間表,中國2018年也沒有任何與碳市場相關的政策文件出臺,生態環境部在統籌各種排放物污染的時候,二氧化碳的治理將放在什么位置,生態環境部治理環境的優先級是什么,還得看2019年碳市場建設的有關進展才能做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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