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理論上講,一個較好的均衡狀態是:政府所征收的
碳稅或者在
碳交易中企業獲得的利潤可以用以補貼企業為了降低排放而付出的額外成本,稅收、
碳價將部分轉移至下游,成本最終需要全社會共同承擔。但短期來看不太可能實現:目前國內的
碳價仍很低,這意味著環境污染的成本相較于進行技術改造的成本而言還很低;在“保供穩價”的條件下,實際上是防止社會為了環境支付更高的成本。因此如果假設未來我國碳價能夠不斷朝均衡點進行收斂,那其實也就意味著在這個過程中,對應商品
價格也會隨之抬升,碳價終將成為大宗商品
價格中的一部分:簡單測算,如果以當下歐盟碳價的標準(5月18日為84.24歐元/噸,約合人民幣599元/噸)進行測算,則噸鋼和噸鋁(假設全部用火電)的
碳排放成本分別約為1200元/75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