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機構的統一管理問題
上海、湖北、廣東、福建、重慶、四川的碳資產擔保登記由碳排放權交易所辦理,深圳由生態環境局負責進行登記,天津的案例則采用了碳排放權交易所和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雙登記的方式。從市場實踐來看,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碳配額擔保的登記基本上都在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上辦理。
對于碳資產這種新型財產權利,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的兜底性條款[10]為其提供了合法支撐,與通過各地碳排放權交易所登記并發布公告相比,在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進行登記能夠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公示,實現所有登記信息的統一歸集。
相較于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碳排放交易所登記除了能公示登記信息外,還能通過交易所對碳配額的情況進行實時的監控,方便對碳交易全程實現一體化管理。除普通抵質押登記外,部分試點省市還創設了抵質押期間凍結配額的新型做法。就目前而言,沒有明確的法律、行政法規明確碳資產擔保的登記機構,建議市場交易主體可以采用雙登記的方式全方位保障自身權利。
碳資產擔保融資參與主體的風險應對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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