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中院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現該案終審判決已生效。
12月28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公開宣判北京某環保公司與四川某發電公司合同糾紛一案,該案系北京市首例
碳排放權交易糾紛案件。
新京報此前報道,今年8月14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四川某發電公司訴北京某環保公司合同糾紛一案。經公開開庭審理,朝陽法院一審認定雙方合同關系合法有效,北京某環保公司違約,依法判決北京某環保公司向四川某發電公司支付碳排放配額采購差價款289萬余元及利息。
新京報記者獲悉,一審法院判決后,北京某環保公司認為雙方之間并未成立合同關系且合同無效,北京某環保公司不應向四川某發電公司支付差價款及利息,故據此向北京三中院提起上訴。北京三中院經審理后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現該案終審判決已生效。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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