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有效落實《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相關決議的要求,近日,中國正式向《公約》秘書處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氣候變化第四次國家信息通報》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氣候變化第三次兩年更新報告》。兩份報告生動反映了我國“十三五”期間應對氣候變化政策行動以及取得的進展成效,展現了我國作為負責任大國在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治理中作出的積極貢獻。
《第四次國家信息通報》內容包括國情及機構安排,2017年國家溫室氣體清單,氣候變化影響與適應,減緩政策和行動,資金、技術、能力建設需求,以及氣候變化研究和氣候系統觀測等信息。《第三次兩年更新報告》內容包括2018年國家溫室氣體清單,以及截至2020年我國主要減緩政策與行動,并對其減排效果進行了量化分析。上述報告還包含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應對氣候變化基本信息。
報告指出,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克服自身經濟、社會等方面困難,以最大的決心提高應對氣候變化力度,大幅降低了二氧化
碳排放強度,有效地控制了溫室氣體排放。2020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
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了48.4%,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例達15.9%,森林蓄積量超175億立方米,超額完成“十三五”規劃目標的同時,也超額完成了在2009年向國際社會宣布的“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比重達到15%左右,森林蓄積量達到150億立方米”等目標,為實現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奠定了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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