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區生態環境局《上海市靜安區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
靜府辦發〔2023〕15號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彭浦鎮政府:
區生態環境局《上海市靜安區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23-2025年)》已經區政府審核通過,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上海市靜安區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23-2025年)
為持續改善我區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上海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及《上海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23-2025年)》,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行動目標
到2025年,主要大氣污染物減排完成上級要求,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氣,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0%以上,PM2.5年均濃度穩定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上升趨勢得到有效控制。大氣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初步實現。
二、重點任務
1. 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
大力發展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2025年前光伏裝機完成市級下達任務。加大市外非化石能源清潔電力的引入力度。
2. 強化能耗強度總量雙控
持續實施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持續深化重點領域節能,提升數據中心、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礎設施能效水平。
3. 深化鍋爐改造提標
持續跟蹤鍋爐低氮燃燒改造效果。加強燃氣鍋爐煙氣再循環系統監管。新建、擴建鍋爐應優先使用電、天然氣或其他
清潔能源。
(二)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強化全流程精細化管控
4. 嚴把新建項目準入關口
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嚴格執行國家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揮發性有機物(VOCs)含量標準限值。
嚴格落實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環境空氣質量未達標的情況下實施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倍量削減替代。
5. 加快現有產能改造升級
根據上級動態更新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開展產業結構調整,加大對能耗強度較高、大氣污染物排放較大的工業行業及生產工藝等的淘汰和限制力度。
6. 推進清潔生產綠色制造
推動我區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探索園區和行業清潔生產審核新模式。
完善綠色制造和綠色供應鏈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綠色制造標準技術規范體系和第三方評價機制建設。打造重點領域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綠色設計示范企業標桿。
推進產業園區綠色低碳升級改造和零碳園區
試點建設,推動設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級利用、資源循環再利用。
7. 深化工業VOCs綜合管控
以“綠色引領、績效優先”為原則,完善企業績效分級管理體系。大力推進低VOCs含量原輔料和產品源頭替代,積極推廣涉VOCs物料加工、使用的先進工藝和減量化技術。探索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對相關產品生產、銷售、使用環節VOCs 含量限值執
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VOCs無組織排放整治,加強非正常工況廢氣排放管控,推進簡易VOCs治理設施精細化管理。
8. 提升園區監控網絡效能
提升園區網格化監測和污染熱點篩查能力。應用傳感器、無人機搭載技術、主被動遙感和快速走航等技術手段,建立針對特征污染物的高密度、立體化、差異化監測與快速精準溯源體系。
(三)提升交通綠色清潔水平,加強移動源智慧化監管
9. 推進運輸體系綠色發展
構建綠色低碳城市交通體系。到2025年,中心城區公共交通出行比例達到45%以上,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5%以上。建立完善城市綠色物流體系。
10. 提升機動車清潔化水平
加強本地生產、進口、銷售機動車環保達標監管。有序推進機動車排放檢驗和強制維護制度。充分利用定期排放檢驗、遙感監測、排放遠程在線監控、路檢路查等多種手段加強在用車排放監管。建立健全多部門聯合執法常態化路檢路查工作機制。
2023年7月1日,實施重型柴油車國六b排放標準。到2025年年底前,全面淘汰國三排放標準的營運柴油貨車。
深化加油站、儲油庫等儲運銷環節油氣回收治理與監管。
11. 加強非道機械綜合治理
鼓勵淘汰國四排放標準及以下廠內車輛和國二排放標準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鼓勵具備條件的國三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加裝后處理裝置。自2025年1月1日起,廠內新增或更新的載重3噸以下叉車基本采用
新能源機械。
加強重點企業固定使用機械檢查和抽測,比例不低于20%。
12. 拓展交通智慧監管應用
完善移動源智慧監管,加強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油品儲運銷行業等智慧感知監測能力建設。
(四)推動建設領域綠色發展,強化揚塵源頭精準管控
13. 深化揚塵源全方位管理
嚴格執行文明施工標準和拆除作業規范,加強預濕和噴淋抑塵措施和施工現場封閉作業管理。大型市政工程推廣采用覆罩法和裝配式施工。嚴格約束線性工程的標段控制,確保文明施工措施落實到位。加強儲備用地、征收地塊、待建地塊等裸露土地的揚塵污染防控。
加強道路揚塵控制。強化渣土運輸作業規范,提高渣土運輸企業規范裝卸、車輛沖洗、密閉運輸程度,將工地落實“兩不挖、兩不進、兩不出”情況納入文明施工考核,加強渣土車輛違法違規行為聯合執法和日常監管。積極推廣新型渣土車輛。持續加強城市保潔,2025年底前,環衛清掃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100%,道路沖洗率達到95%。
建設“固定式揚塵在線監測+移動監測”的綜合式揚塵在線監測網絡,構建揚塵污染大數據分析決策支撐
平臺。動態掌控各類揚塵措施落實情況,加大對數據超標和安裝不規范行為的懲處力度。
14. 推廣低VOCs涂料建材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膠粘劑。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內地坪施工、室外構筑物防護、道路交通標志基本使用低VOCs 含量涂料。推進低排放瀝青使用,降低瀝青混合料生產環節的VOCs排放。
(五)實施社會面源深度治理,加強其他污染物質防控
15. 加大生活面源精細管控
加強餐飲油煙在線監控設施安裝使用,升級區級管理平臺。完善集中式餐飲企業集約化管理及第三方治理管控機制。
推進綠色汽修設施設備及工藝升級改造,鼓勵建設集中鈑噴中心或使用第三方脫附。
加強家用燃氣熱水器、燃氣灶具等生產和銷售環節能效標識使用監督管理。
16. 加強其他污染物質防控
推動氟化工行業逐步淘汰含氫氯氟烴生產線,其他行業改造使用含氫氯氟烴生產線。繼續開展消耗臭氧層物質(ODS)備案和監督檢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依托靜安區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協調推進工作機制,加強部門協調,抓好任務落實,區生態環境局負責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的跟蹤評估。
(二)完善政策扶持
加大財政資金統籌力度,完善政府、企業、社會共同參與的多元投融資機制。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研究工業行業深化治理、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治理等支持政策。
(三)嚴格執法監管
全面推行固定污染源分級分類監管,深化“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完善環境執法正面清單。組織開展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中小鍋爐、加油站和儲油庫、企業自備油品等專項執法檢查,強化環境監管、監測與執法聯動。
(四)提升監測能力
推進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精細化監測網格建立,分析空氣自動站及子站、道路揚塵在線監控及走航數據和工地揚塵在線監控數據,完善問題發現和處置機制。加強空氣質量監測預警體系建設。
(五)完善污染應對
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動態更新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研究完善重點行業企業績效評級技術指南。研究建立空氣污染提前預警、綜合研判、協同控制和效果評估工作機制。
(六)加強宣傳教育
大力普及大氣污染防治和減污降碳知識。開展全民綠色行動,鼓勵公眾自覺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模式,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加強信息公開、暢通舉報渠道,推進公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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