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企業遴選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聯節函﹝2023﹞3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廳、委):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
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落實《“十四五”工業
綠色發展規劃》《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工業能效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相關要求,突出能效標準引領作用,創建一批能效標桿企業,推動工業節能降碳,現組織開展2023年度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企業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依據國家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和《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3年版)》等要求,實施范圍包括原油加工,煤制焦炭,甲醇,煤制烯烴,燒堿,純堿,電石,乙烯,對二甲苯,乙二醇,黃磷,合成氨,尿素,磷酸一銨,磷酸二銨,鈦白粉,聚氯乙烯,精對苯二甲酸,子午線輪胎,鋼鐵(含燒結、球團、高爐、轉爐、電弧爐冶煉等工序),鐵合金冶煉,銅冶煉,鉛冶煉,鋅冶煉,電解鋁,氧化鋁,工業硅,鎂冶煉,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筑陶瓷,衛生陶瓷,衛生紙原紙、紙巾原紙,棉、化纖及混紡機織物,針織物、紗線,粘膠短纖維,聚酯滌綸等37個細分行業。
二、基本要求
(一)年能源消費量超過1萬噸標準煤的獨立法人單位。
(二)單位產品能耗水平達到或優于本行業國家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的先進值和《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3年版)》的標桿水平。
(三)綠色電力使用明顯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四)按照國家標準《能源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和《測量管理體系 測量過程和測量設備的要求》(GB/T 19022),建設能源管理體系和測量管理體系。建立完備的能源統計和計量管理體系制度,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 17167)要求并已通過能源計量審查。
(五)已制定實施節能降碳計劃方案,建立節能目標責任制和節能獎懲制度,并根據國家標準建設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監測系統。
(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相關要求,未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列入限制、淘汰目錄的落后工藝、設備和產品。
(七)近三年無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以“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為準),在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相關督查工作中未發現存在嚴重問題,未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失信被執行人等。
三、工作程序
(一)企業申請。按照自愿參與原則,符合要求的企業可向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部門提交能效“領跑者”企業申請報告。鼓勵有關行業協會向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部門推薦本行業符合要求的企業。
(二)初審。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部門組織對本地區企業申請進行初審,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將推薦意見、企業申請及《2023年度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企業推薦匯總表》(一式兩份)分別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電子版材料同步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
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報送。
(三)復審和發布。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開展復審,通過
專家評審等程序,確定和發布2023年度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企業名單。原則上每個細分行業能效“領跑者”企業數量不超過5家。
(四)宣傳推廣。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能效“領跑者”企業宣傳推廣,通過
案例宣傳、現場會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推廣先進經驗,帶動行業能源利用水平持續提升。
四、聯系方式
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電話:陽紫微 010-68205354
國家發展改革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
電話:李曉靈 010-68505531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38號,100824
市場監管總局(計量司):
電話:徐 卿 010-82261794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東路8號,1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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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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