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昌都市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昌都市碳達峰實施方案》已經昌都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抓好貫徹落實。
2023年11月14日
昌都市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中發〔2021〕36號)、《國務院關于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23號)決策部署,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于做好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要求,結合《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藏政發〔2023〕17號)文件精神,根據《昌都市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實施方案(2022-2026年)》“結合實際制定我市
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成立昌都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科學合理確定碳達峰任務書、路線圖和時間表”工作要求,立足我市生態資源優勢和區位優勢,著力創建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努力深化和提升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創建成果,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在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座談會“堅持生態優先、
綠色發展”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精神,按照副中心城市、藏東
清潔能源開發區功能定位,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形成碳達峰與應對氣候變化、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統籌融合的總體格局。立足“三新一高”總要求,以推動碳達峰行動為抓手,以有效控制碳排放為核心,協同推動碳排放強度和總量“雙控”,為如期實現國家和自治區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作出昌都貢獻。
二、基本原則
統籌兼顧、系統謀劃。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兼顧我市中長期發展戰略和相關規劃,在保障我市實際發展能源消費需求前提下,科學施策,努力實現我市在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協同經濟、促進發展。把碳達峰作為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大機遇,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加快能源結構調整,重點構建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和消費方式,協同推進高水平保護、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和高效能治理。
政府引導、市場推動。發揮政府對碳達峰工作的引導作用,加強制度建設,積極推進水能、風能、光伏等清潔能源和森林
碳匯資源開發,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鼓勵改革創新,鼓勵低碳技術創新落實落地。
系統推進、分類指導。全面推進碳達峰工作,在鞏固“二三一”產業結構的基礎上逐步促進產業融合發展,扎實推進工業、交通、住建、農業等多個領域減碳行動,積極探索開發生態系統碳匯。根據不同縣(區)、不同行業特點,分類指導、分階段、分步驟實施碳達峰行動。
三、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進一步完善低碳發展相關政策體系,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大力促進經濟發展,逐步提升重點行業、企業能源利用效率,加速推廣綠色生活方式。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49%左右,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在國家核定范圍內,為實現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
“十五五”期間,經濟社會發展綠色低碳轉型取得顯著成效,產業結構升級取得重大進展,重點行業的排放進入
平臺期,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廣泛形成。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56%左右,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四、重點任務
(一)加快構建現代能源體系
立足區域資源優勢,借助打造國家級大型“水風光儲”一體化清潔能源示范基地的契機,加快推進清潔能源基地建設,協同發展清潔能源上下游產業,落實清潔能源開發利益共享機制,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示范區和清潔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區,加強能源供應保障,提升
新能源消納和存儲能力。
1.能源供應清潔化。落實國家“西電東送”“藏電外送”等戰略部署,科學有序開發水電、光伏、地熱和風電等清潔能源,穩步擴大清潔能源裝機規模,加快推進國家“西電東送”接續基地和藏東清潔能源基地建設工作。全力打造金沙江上游、瀾滄江上游、藏東南清潔能源基地,加快建設輸電通道,推進電力外送消納。到2035年,金沙江上游、瀾滄江上游、藏東南三大清潔能源基地全面建成,清潔能源裝機達到1.23億千瓦。〔市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水利局、林草局、國網昌都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縣(區)落實,不再單獨列出〕
2.終端消費電氣化。有序推進昌都市終端能源消費由煤炭、油品向電力轉型。在化石能源占比較高的重點行業,要堅持清潔低碳,穩步提升能源消費的電氣化水平。提升能源供給質量和效率,實現能源梯級利用,推動形成清潔的工業生產方式。到2035年,電力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的57%左右。(市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經濟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夯實能源網絡基礎設施。加快補齊能源基礎設施短板,完善能源產供儲銷體系。開展“光伏+儲能”內需電源建設,促進“水風光儲”一體化多能互補,配套建設清潔能源消納外送通道。改造升級城市電網和農網,提升配電網供電可靠性,實現鄉村主電網全覆蓋。(市發展改革委、水利局、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林草局,國網昌都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速推進綠色工業發展
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及自治區“兩高一低”項目管控的決策部署,持續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水平。圍繞“二三一”產業結構,大力推動工業綠色轉型升級,以綠色建材和綠色礦業為重點,有序釋放建材行業產能,集約化發展綠色礦業,促進工業領域碳排放盡快進入平臺期。加大先進科技引進力度,助力建材行業智能工廠和礦產行業智慧礦山建設,推進礦產和水泥產業耦合,協力共建綠色園區,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提升工業電氣化水平,加強降耗和減碳協同。推動工業能源消費低碳化,加強建材和礦業等重點行業的綠色技術改造。提高工業電氣化水平,深入實施綠色制造工程,助力打造綠色工業新的增長極。
1.推進建材行業綠色低碳轉型。積極挖掘水泥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品種研發潛力,推動水泥企業節能改造,降低生產廢物污染。加強水泥企業探索開發綠色生產的新材料,開展利用粉煤灰、銅渣、礦渣、尾礦渣等工業廢渣生產高性能水泥的研究和實踐。因地制宜利用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建材領域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力爭到2025年至少建成1家綠色工廠,綠色建材行業實現12億的產值規模。(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科技局、生態環境局、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集約化發展銅、菱鎂等綠色礦業。發展先進開采技術,引入全生產線自動化設備,引培設備相關技術型人才,提升精煉銅礦產能和效率,實現銅礦全生產線高質量發展。加速發展礦業用能、運輸低碳化。加速銅產品產業鏈延伸,構建銅制品建材、電力傳輸設備產業鏈。推廣無廢開采,有效減少或消除礦產廢物。積極推進玉龍銅業智慧礦山等項目,力爭到2025年建成3個智慧化礦山項目,其他礦山達到綠色礦山建設相關要求。加速構建和完善菱鎂礦的產業鏈結構,合理規范回收制度,建立菱鎂礦綠色低碳生產循環體系。以加速推動綠色產業園區建設為契機,探索我市礦產結構由資源開采向資源加工轉變。(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局、生態環境局、商務局、自然資源局,國網昌都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培育壯大現代服務業
優化服務產業結構,推動現代服務業加快壯大,大力發展生態旅游業,著力促進綠色物流、信息技術等服務業向專業化發展。
1.大力發展生態旅游業。借助“十四五”時期服務業開放融合發展,大力發展生態旅游業。發揮森林、草原、冰川、湖泊等資源稟賦,打造一批特色休閑生態旅游業。借助以國道為主要承載空間的特色通道經濟走廊,發展生態旅游,開發生態旅游產品,打造特色旅游品牌和“智慧旅游”平臺,完善智慧旅游服務體系,激發服務業經濟活力。(市旅游發展局、科技局、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快構建綠色物流體系。借助5G、數據中心、物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的建設,率先在兼顧功能性、運輸效率和運輸安全的同時,植入低碳設計和運行概念,合理規劃倉儲物流功能設施和配套服務。通過綠色物流、智慧物流等先進技術,實現工業品下鄉、農產品進城。積極發展冷鏈物流,提升現代物流服務水平,促進高原綠色產品外銷。(市商務局、經濟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農業農村局、交通運輸局、昌都新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積極發展信息化技術產業。積極推進產業數字化、數字產業化,加快創新主體、平臺、機制建設和新技術應用。利用智慧化、科學化生產技術,打造高標準農業示范基地。培育大數據智能化新興產業,重點推進“大數據+旅游”“大數據+物流”等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速農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
實施綠色有機農畜產品品牌培育行動,推動高原特色農牧業綠色有機生產,加快發展綠色低碳循環農牧業。以創建國家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區為依托,積極發展綠色食飲品、有機農畜產品、地理標志農畜產品生產,推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加強先進技術攻關,圍繞特色優勢產業,研究培育高效、豐產、綠色種植養殖的新模式,并運用到本地特色產品,如:牦牛、藏香豬、阿旺綿羊、青稞、蕎麥、葡萄酒等,積極培育一批特色鮮明、有帶動力、競爭力的企業品牌、農畜產品品牌,力爭到2025年綠色、有機農產品認證達到80個以上。
1.加快傳統農牧業轉型升級。激勵優秀人才到農牧區創業創新,組建農牧業升級咨詢服務團隊,積極為農牧業轉型升級提供科技支撐和智力支持,增強產業發展軟實力。加強對農牧區新型職業農牧民培訓,鼓勵發展現代農業經營體系,促進農牧業生產由家庭分散經營向組織化、規模化、集約化轉變。(市農業農村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農業。圍繞牦牛、藏香豬、阿旺綿羊、青稞、蕎麥、葡萄酒等重點特色產業,以打造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高地為載體,大力發展低碳循環農牧業。發展節水農業,實施節水灌溉工程,大力推廣綠色高效設施裝備,推廣節水節肥節藥綠色技術,開展農業用水精細化管理,促進農業節水提質增效。鼓勵龍頭企業和農畜產品加工企業推進加工副產物循環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實現變廢為寶、化害為利。(市農業農村局、水利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
城鄉建設是推動綠色發展的重要載體,將綠色發展理念融入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積極推動建設方式綠色低碳轉型,大力發展
綠色建筑,加快城鄉建筑用能結構優化,穩步推進城鄉建設綠色發展。
1.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優化建筑用能結構。加快推行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標準,不斷提高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的比例,發展裝配式鋼結構等新型建造方式。加強開發和應用綠色低碳建材,推動建筑材料循環利用。通過提升新建廠房、公共建筑等屋頂光伏比例和實施光伏建筑一體化開發等方式,降低傳統化石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例。(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農村生產生活節能,倡導城鄉綠色生活方式。一是加快農房節能改造,優化農村能源結構,完善農牧區能源基礎設施,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持續推進農村地區清潔取暖。全面實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加快清潔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中的應用。不斷減少薪柴直接燃燒等傳統能源使用,加快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牧區生產生活的應用。加強農村電網建設,提升農村用能電氣化水平。二是加大綠色
低碳生活宣傳教育力度,把生活節能、垃圾分類、廢棄物回收等文明習慣,作為城鄉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學校、家庭、社會教育,廣泛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志愿服務。深入開展衛生縣城(鄉鎮)創建,大力推進綠色低碳村鎮建設。(市農業農村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鄉村振興局、生態環境局、公安局、衛生健康委、林草局、教育局、鄉村振興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團委、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速推進綠色低碳交通
以建設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為目標,依托川藏鐵路、滇藏鐵路及芒康機場等交通設施建設,形成“鐵公機”立體交通體系,強化公路、鐵路、民航和城市交通等不同運輸方式的高效銜接。擴大清潔能源在交通領域的應用,加強節能環保新技術在交通行業的使用,交通運輸環境監測網絡投入運營,促進交通用能清潔化,推進新能源節能環保車型廣泛運用。
1.加大推廣應用低碳型交通工具。廣泛推廣新能源環保車型使用,加快低碳交通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積極引導居民綠色低碳出行。以逐步實現車輛能源清潔化為目標,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舊車輛,增大新能源車型使用規模,逐步降低傳統燃油汽車的占比,加快推進城市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鼓勵使用純電動汽車。(市交通運輸局、發展改革委、商務局、生態環境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快低碳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智能交通,改善交通條件,提高出行效率。加快充電樁等智能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在公路服務區、產業園、工業園、農貿批發市場、住宅小區、旅游景區等物流、客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為承擔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車輛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在建設公共停車設施時按照要求配置電動汽車充電樁。結合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戰略,加快城鄉公共充換電網絡布局,積極建設城際充電網絡和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站配套設施。(市交通運輸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國網昌都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進碳達峰與污染防治攻堅戰協同增效
積極施行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工作,加強落實減污降碳協同管理,推動清潔生產和能源資源高效率利用,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加強森林固碳工作。
1.加強落實減污降碳協同管理。以能源、礦業、建筑、交通、農業等領域為重點,制定污染排放總量和碳排放總量“雙控”目標,健全污染和碳排放源統一統計調查、核算核查及監管制度,同步將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管控納入企業環評管理。堅決遏制高排放高污染項目盲目發展。嚴控高排放項目準入關口,逐步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引導重點行業企業深入實施清潔生產改造,大力推行綠色制造,逐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市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商務局、交通運輸局、經濟和信息化局、農業農村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循環經濟降碳。遵循“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原則,大力推廣使用資源綜合利用產品,以推動園區高質量發展為主線,把園區改造為“產業集聚發展、資源高效利用、環境優美清潔、生態良性循環”的循環化改造示范園區。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建立健全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充分發揮減少資源消耗和降碳協同作用。(昌都新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商務局、水利局、經濟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科技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分區和用途管制要求,將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限的硬約束落實到環境管控單元,建立差別化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加強“三線一單”成果在政策制定、環境準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等方面的應用。健全以環評制度為主體的源頭預防體系,嚴格規劃環評審查和項目環評準入,開展重大經濟技術政策的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和重大生態環境政策的社會經濟影響評估。(市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林草局、科技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生態固碳增匯行動。構建有利于碳達峰、碳中和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管控要求,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控生態空間占用,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加強節約集約用地規劃,穩定現有森林、草原、凍土等固碳作用。推進原生森林資源及天然林資源保護修復,加強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和水土流失治理,提升生態功能,筑牢生態屏障,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核算森林固碳存量、每年固碳增量以及釋氧量,探索林業碳匯效益補償。(市林草局、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科技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政策保障
(一)健全綜合配套政策
建立健全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配套政策。積極爭取國家和自治區的項目資金支持,市、縣(區)各級財政加大對碳達峰行動的支持力度。統籌相關財政資金,通過現有政策和資金渠道,對重點行業低碳技術示范工程給予引導性資金支持,強化對碳達峰行動的資金支持和扶持力度。市直有關部門要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對節能降碳等給予正向激勵,調動各縣(區)政府的積極性。(市財政局、稅務局、發展改革委、人行昌都市分行、生態環境局、經濟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碳排放統計體系
按照國家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加快完善碳排放數據統計體系和工作機制。統籌加強碳排放統計核算能力培訓。全面提升碳排放數據采集與管理質量,健全碳排放統計數據庫,探索建立能碳監管平臺,動態評估能耗強度和碳排放強度,實現碳排放可視化監管。(市統計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市場化機制建設
依托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引導控排企業積極參與全國
碳市場交易,有序推進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碳排放報告與核查機制,引導重點企業對標建立碳排放報告和信息披露制度。按照國家、自治區統一部署,配合開展用能權交易工作,從“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雙控”。立足我市森林資源優勢,強化政策扶持,提高全市碳匯儲備與碳匯項目儲備、認證和交易能力。立足我市清潔電力優勢,引導重點企業積極參與綠色電力交易。做好電力市場、
碳市場、用能權市場等機制的有機銜接。(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局、經濟和信息化局、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指導
碳達峰碳中和領導小組對碳達峰相關工作進行整體部署和系統推進,統籌研究重要事項、制定重大決策。加強市、縣(區)碳達峰工作領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的決策部署,強化碳達峰碳中和領導小組職責,扎實推進各項重點工作,將碳達峰作為未來一段時期的重點任務,定期召開領導小組工作協調
會議,分解落實達峰目標任務,強化溝通協調和過程指導,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不斷建立健全體制機制,不斷加強領導小組對我市2030年前碳達峰重大戰略、方針和政策的統籌決策工作。(市直各部門)
(二)強化領導干部培訓
組織各部門開展低碳能力建設培訓,對相關工作主要人員定期組織專題學習,提高各部門對碳達峰工作的認識水平。鼓勵重點部門協同開展碳達峰目標和路徑研究,保障碳達峰目標和任務的順利實施。積極對外交流合作,利用培訓考察和交流研討等學習機會,吸收先進理念、技術和管理經驗。針對企業不同崗位人員的需求,組織開展低碳知識培訓班,培養創新型和交叉型的低碳技術管理人才。(市直各部門)
(三)強化責任落實
市、縣(區)相關單位要深刻認識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復雜性,切實扛起責任,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西藏自治區碳達峰實施方案》和本實施方案確定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著力抓好各項任務落實,確保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順利推進。嚴格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部署,積極發揮自身作用,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市直各部門)
(四)嚴格監督考核
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統一部署,逐步建立系統完善的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制度。及時跟蹤各縣(區)、單位和行業碳達峰行動的總體進展,建立年度重點工作進展報告、中期跟蹤評估機制,根據評估結果,要求各部門加強完善工作機制,協同落實碳達峰行動目標。加強監督考核結果應用,對碳達峰工作突出的各縣(區)、單位和企業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各縣(區)、單位和企業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組織開展碳達峰目標任務年度評估,有關工作進展和重大問題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各縣(區)要按照國家、自治區及市委、市政府總體部署,結合本地區資源環境稟賦、產業布局、發展階段等,堅持全市一盤棋,不搶跑、不躍進,科學制定本縣(區)碳達峰實施方案,提出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碳達峰時間表、路線圖,避免“一刀切”限電限產或運動式“減碳”。(市直各部門)
(五)注重宣傳引導
積極倡導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培養樹立企業綠色社會責任,率先在納入碳排放交易的企業建立碳排放信息披露機制,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和公眾的監督作用。加強輿論引導,多渠道開展生態文明宣傳,積極培育有利于推動碳達峰行動的社會氛圍,提高公眾低碳意識,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模式,提倡綠色出行,推進垃圾分類,引導全社會踐行綠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消費模式。(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經濟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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