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風險轉換
商業銀行、信托公司等長期從事融資業務的金融機構,精于識別、控制融資主體的信用風險;而參與投資業務,接觸的是相對陌生的資本市場,業務風險主要包括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這些風險的控制并非從事融資業務的金融機構所擅長,尤其是在境外投資中,陌生的市場環境和潛在未知的投資風險更是金融機構不愿面對的。通過資管產品的結構設計和增信方式的應用,某種程度上可以實現風險轉換:將投資業務的風險形態轉化為固定收益類業務中對交易對手的信用風險,將對投資業務中市場風險與流動性風險的識別、防控轉換為對交易對手的信用風險的識別、判斷與控制。 夲呅內傛萊源亍:ф啯碳*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上述轉換是通過在資管產品中引入外部增信實現的。常規資管產品中,委托人的收益完全來自于投資端資產變現后的剩余價款。而外部增信,是由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擔保公司、結構化產品中的次級委托人、次級委托人的關聯方、被投資企業的關聯方等)對全部委托人或優先級委托人(結構化產品中)預期最低收益與實際收益之間的差額部分承擔差額補足責任,甚至可以要求第三方為其差額補足責任提供物的擔保。這一補足責任雖然是或有事項,但在風險識別上非常接近融資業務中擔保人的擔保責任,考察的是增信方的補足能力和信用風險,以及擔保品的變現價值與變現能力。如果投資的是境外市場的資產,增信方位于境內,附有境內機構增信的資管產品,可稱為內保外投,其業務原理和風控方法與商業銀行的內保外貸產品極其相似。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四、規模轉換與流動性轉化
資管機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具備兩個特點:投資的集合性和份額的可轉讓性。前者指資管機構可以通過設立資管計劃匯集諸多投資者的資金參與投資業務,這種積少成多的投資方式使小額投資者也有機會參與到并購、定向增發這類有著較高資金門檻的投資業務中,實現規模轉化的目的;后者是指資管計劃的份額如信托單位、券商資管計劃份額在計劃存續期間可以自由流通轉讓,這意味著因規模、交易場所、期限等原因在市場上缺乏流動性不易轉讓的投資標的,可借助資管計劃份額的轉讓而被間接轉讓,從而實現流動性轉化。在投資業務中,利用資管計劃實現投資標的規模轉換和流動性轉化,可以衍生和開發出更為豐富的投資工具和金融產品。 內-容-來-自;中_國_碳_0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五、金融資管產品與其他金融產品的組合構造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金融創新的表現形式之一是金融產品間的組合構造。現時之國內金融業,各類型的金融產品已較為豐富,這為并購與投資領域金融資管產品的創新發展提供了生動的產品基礎。比如,在資管產品中嵌入個股期權、信用緩釋工具、收益互換憑證,可以提前鎖定投資業務的收益,對沖風險;而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鋪開,也為投資者變現投資期限較長的資管產品提供了可能。 內-容-來-自;中_國_碳_0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作者:齊魯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副總裁吳凌翔。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