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我國政府正式簽署了《巴黎協定》,明確2030年中國二氧化碳達峰并爭取盡早達峰。《巴黎協定》的簽署為我國應對氣候變化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來,為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我國陸續將碳交易寫入到黨和政府的官方政策文件中,《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十三五”規劃綱要》和《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等均提出了建設全國
碳市場的規劃。自2013年6月以來,
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深圳“兩省五市”碳排放權交易
試點相繼鳴鑼開市,拉開了我國碳交易從無到有的序幕。截至2016年底,七省市的
試點碳市場累計成交量1.16億噸,累計成交額接近25億元,市場交易日趨活躍,規模逐步擴大,為啟動全國碳市場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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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全國碳市場啟動,明確了全國碳市場分三期建設。2018年作為基礎建設期,力爭用一年左右的時間,完成全國統一的數據報送系統、注冊登記系統和
交易系統建設;深入開展能力建設,提升各類主體參與能力和管理水平;開展碳市場管理制度建設,發電行業率先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年碳排放量37億噸,后續將逐漸分批納入8大行業,年碳排放量超過50億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