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場構建需多方協調聯動
龍源碳資產公司在國電集團碳排放管理中心的領導下,響應國家的節能減排政策,積極參與碳市場,摸索出集團化企業碳排放工作“四統一”工作思路,在碳排放工作過程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為此提出一些政策建議如下:
碳市場和電力市場聯動。國家開展碳交易以市場機制推動節能減排,建議建立碳市場和電力市場聯動機制,碳成本反映在電價中。按照國家發改委的設想,全國碳市場初期以免費發放配額為主,往后免費發放比例逐年下降,火電企業承擔的排放成本越來越高。并網火電企業是公共服務企業,生產的電提供給社會,應該是能源消費者而不該是電力企業單獨承擔生產成本,實行配額價格與電價聯動,碳排放量大的電廠電價就高,市場競爭銷售受阻,自然淘汰了落后產能。
CCER政策建議。2017年3月發改委暫停CCER備案,各試點市場交易中對CCER的抵消比例和范圍作了較苛刻的限制。為多利用可再生能源,實現低碳發展,延續完善CCER政策,使新能源企業在碳市場交易獲利,是對新能源發展減少碳排放的有力支持。因此建議啟動CCER備案,放開對新能源項目申請CCER的限制,實行普遍進入制,使得所有新建新能源項目自動獲得CCER審批,獲得核證減排量。同時,從支持碳市場發展、維持CCER價格、持續支持新能源行業發展的角度,建議在全國碳市場中,控排企業履約CCER使用比例確定在20%以上。在范圍劃定上,CCER全國通用,不設置CCER區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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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火電減排空間有限,需鼓勵結構減排,在配額定價時應將可再生能源的CCER一起考慮,確定合理的CCER價格,使可再生能源企業獲取較好的收益,鼓勵其發展,從而達到總體減排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