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
能源結構低碳化是實現碳中和的關鍵路徑,同時也有利于構建我國長期能源安全體系,向零碳能源社會邁進。
為實現2060年前碳中和目標,我國一次能源消費中的化石能源峰值將出現在2035年前后,其中煤炭比例2030年需要降至45%以下,2050年進一步降至10%以下;非化石能源比例2030年升至25%左右,2050年大幅提升至75%-85%。
要制定煤炭有序退出的路線圖,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控制化石能源消費特別是嚴格控制煤炭消費。在“十四五”期間,要加大力度優化煤炭利用結構,大幅提高利用效率,嚴控煤電、煤化工產業發展,防止未來煤炭資產可能的長期碳鎖定效應和擱淺成本的產生。
大幅提升終端用能電氣化水平,以電氣化高效化智能化為導向推動工業、建筑、交通部門能源消費方式升級。探索構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應體系的技術路徑和系統解決方案,加快推動消納、儲能、智能電網、智慧能源、分布式能源系統的技術研發與應用,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可再生能源用地政策等保障機制,積極探索“可再生能源+”的生產和消費模式,與扶貧開發、農業生產、生態修復、綠氫制造等有機結合,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部署落地提供支持。支持氫能開發利用和氫基產業及其基礎設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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