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日,生態環境部下發《2023、2024年度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發電行業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這標志著全國
碳市場第三個
履約周期進入正式啟動前的最后階段。本文從《征求意見稿》的變與不變來分析對
碳市場的影響,進而探討企業應對的策略。
分配方案的變與不變
《征求意見稿》正文部分包括工作原則、實施范圍、機組分類、配額分配方法、配額發放、配額清繳、配額結轉和重點排放單位出現合并、分立、關停等情況時的配額處理8個方面內容,總體上延續了《2021~2022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以下簡稱《2021~2022年分配方案》)的結構框架,繼續基于強度控制設計配額分配方案,其中不變的內容主要體現在配額基準值設置原則、配額分配覆蓋主體范圍和配額核算、分配等方面。
總體框架保持不變
基準值設置維持總體盈虧平衡原則。2023、2024年度發電、供熱基準值是在2023年度平衡值的基礎上,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產業結構調整、行業發展階段、排放強度變化、市場調節需要等因素,結合各類鼓勵導向,以及近四年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火電機組碳排放強度年度變化率,按照行業總體盈虧平衡、略有缺口的原則綜合確定。與《2021~2022年分配方案》配額富余和短缺量總體平衡、不額外增加行業負擔、鼓勵先進、懲罰落后的原則基本一致。
按照燃料種類及機組容量劃分四個機組類別不變。《征求意見稿》延續了《2021~2022年分配方案》中的機組分類方式,依舊按照燃料種類及機組容量劃分為四個類別,即:300兆瓦等級以上常規燃煤機組,300兆瓦等級及以下常規燃煤機組,燃煤矸石、煤泥、水煤漿等非常規燃煤機組(含燃煤循環流化床機組)和燃氣機組。
基準法核算配額、免費分配配額、70%預發配額維持不變。2023、2024年度依舊采用基準法核算機組配額量,即:機組配額量=發電基準值×實際發電量×修正系數+供熱基準值×實際供熱量。2023、2024年度配額繼續實行免費分配;同時,在配額發放的方式上,采用“預分配+核發”兩步走的方式,預分配比例依舊為基準年配額量的70%,總體上延續了《2021~2022年分配方案》的配額方案框架。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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