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碳壁壘”正成為發達國家和地區普遍做法
伴隨歐盟CBAM與英國CBAM相繼官宣,其他經濟體還會遠嗎?伴隨著世界多國及地區碳達峰、
碳中和計劃的實施,以遏制碳排放的“碳壁壘”正在成為一種新的現象,并逐漸成為普遍做法。
據悉,在歐盟、英國考慮或實施碳邊境調節機制的背景下,美國國內也有聲音希望可以利用碳邊境調節機制作為加強其氣候領導力和與盟國合作的機會,并制定自己的碳邊境調節機制或符合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和其他國際標準的碳定價方案,以此來保護和強化美國制造業的氣候競爭力。
誠然,在全球新一輪貿易競爭中,發達國家和地區利用自身技術優勢和良好工業基礎,先后出臺各種碳排放法規、標準等創新制度安排,目的就是在于在“雙碳”進程中保持自身的優勢,同時又希望達到抑制他國競品輸入的目的。
近年來,包括美國、日本、加拿大等國家已經出臺了一些隱形“碳壁壘”措施。美國此前已經對進口的化工石油等制品提高了附加稅,雖然名稱上沒有碳,但實質是針對碳排放制定的。另外,根據美國《清潔空氣法》及其修正案,監管包括制造業在內的各種來源的空氣污染物(如發電廠、車輛和工業設施),其中就包括溫室氣體。再如加拿大的“環境選擇方案”、日本的“生態標志”“實現綠色轉型的基本方針”等基本都是發達國家制定的,為很多發展中國家、新興經濟體設置了“碳壁壘”。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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