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公布了2022年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典型
案例。武漢市生態環境局辦理的一起青山區某公司污染大氣“以碳代償”
案例入選全省6件典型案例之一。
武漢一家化工企業違規向大氣排放污染物,造成大氣污染。市生態環境局隨即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并對企業造成的大氣污染進行追責,要求企業承擔相應的生態損害賠償責任。經與企業磋商,企業同意以“以碳代償”生態賠償方式,認購價值不低于20237元的
碳匯量。2023年3月2日,該公司通過湖北
碳排放權交易中心認購203噸林業
碳匯核證自愿減排量(
CCER),交易總價為20300元。3月10日,該公司將認購的碳匯
托管至湖北
碳排放權交易中心專用賬戶,這筆碳匯已用于支持武漢市全民減排、低碳出行等活動,抵消活動舉辦過程中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作為國家低碳
試點城市,我市積極探索將損害賠償工作與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有機結合。截至目前,我市已通過磋商方式,累計讓違法企業認購碳匯超200萬元,實現武漢馬拉松、六五環境日武漢主場活動等大型活動
碳中和。同時通過引導企業補植復綠、認購碳中和林等替代修復形式,推動生態環境及其服務功能等量恢復,公眾對“雙碳”目標的認識和意識不斷提升。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教授柯堅認為:“這是在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戰略背景下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行政執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實踐的積極探索”。
近年來,武漢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始終堅持“環境有價,損害擔責”原則,高度重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全市累計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159件,涉及金額3600余萬元。武漢市辦理案例連續3年入選湖北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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