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在杭州召開的G20峰會盡管已經落下帷幕,但“G20”效應正在持續(xù)。峰會開幕前的9月3日,
碳排放量約占全球38%的中美兩國向聯(lián)合國提交了氣候變化《巴黎協(xié)定》的批準文書,推動了《巴黎協(xié)定》的生效進程,由此產生的“G20”效應正推動中國能源低碳化
綠色化的加快轉型。在《“十三五”規(guī)劃綱要》發(fā)布后,2017年下半年我國首批碳交易將納入7000多家企業(yè),
碳排放交易和
碳配額等因素使企業(yè)所面臨的減排壓力也會增加。與此同時,在企業(yè)社會責任信息披露中必定會對
碳會計信息披露產生較大的影響,與碳交易市場遙相呼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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