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場交易工具
碳貨幣:以
碳信用為本位的貨幣形式,
碳幣值代表國際碳市場上每噸二氧化碳當量物排放權的價值。實際碳排放額度與分配指標的差額乘以碳市場的交易價格,構成一個時期內一國或一地的
碳貨幣總量。在“碳貨幣體系”下,除一國的經濟實力和黃金儲備外,碳排放權額度將成為影響貨幣地位和幣值的決定性因素。
碳期貨:以碳排的權配額及項目減排量等現(xiàn)貨合約為標的物的合約,能夠解決市場信息的不對稱問題,引導碳現(xiàn)貨價格,有效規(guī)避交易風險。
碳期權:在碳期貨基礎上產生的一種碳金融衍生品,是指交易雙方在未來某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shù)量的碳標的的權利。碳期權的交易方向取決于購買者對于碳排放權價格
走勢的判斷。與碳期貨一樣,碳期權可以幫助買方規(guī)避碳價波動所帶來的不利風險,具備一定的套期保值功能。
碳基金:碳匯基金的簡稱。國際上通常指“清潔發(fā)展機制”下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的專門資金,主要有以下幾類:一是世界銀行型基金;二是國家主權基金;三是政府多邊合作型基金;四是金融機構設立的盈利型基金;五是非政府組織管理的碳基金;六是私募碳基金。碳基金的投向可以有三個目標:一是促進低碳技術的研究與開發(fā);二是加快技術商業(yè)化;三是低碳發(fā)展的孵化器。我國碳基金的資金來源應以政府投資為主,多渠道籌集資金,按企業(yè)模式運作。
碳遠期:國際市場上進行CER交易的最常見和成熟的交易方式之一,買賣雙方以合約的方式,約定在未來某一時期以確定價格買賣一定數(shù)量配額或項目減排量。碳遠期的意義在于保值,幫助碳排放權買賣雙方提前鎖定碳收益或碳成本。
碳掉期:以碳排放權為標的物,雙方以固定價格確定交易,并約定未來某個時間以當時的市場價格完成與固定價交易對應的反向交易,最終只需對兩次交易的差價進行現(xiàn)金結算。目前中國的碳掉期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由控排企業(yè)在當期賣出碳配額,換取遠期交付的等量
CCER和現(xiàn)金;二是由項目業(yè)主在當期出售
CCER,換取遠期交付的不等量碳配額。
碳指數(shù)交易產品:即基于碳指數(shù)開發(fā)的交易產品。
碳資產證券化:碳配額及減排項目的未來收益權,都可以作為支持資產證券化進行融資;債券型證券化即碳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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