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支持能源
綠色低碳轉型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加大對清潔低碳能源項目、能源供應安全保障項目投融資支持力度。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統籌支持能源領域對
碳減排貢獻度高的項目,將符合條件的重大清潔低碳能源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國家
綠色發展基金和現有低碳轉型相關基金要將清潔低碳能源開發利用、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化石能源企業綠色低碳轉型等作為重點支持領域。推動清潔低碳能源相關基礎設施項目開展市場化投融資,研究將清潔低碳能源項目納入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
試點范圍。中央財政資金進一步向農村能源建設傾斜,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農村能源供應基礎設施建設、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建筑節能等。
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金融支持政策。探索發展清潔低碳能源行業供應鏈金融。完善清潔低碳能源行業企業貸款審批流程和評級方法,充分考慮相關產業鏈長期成長性及對碳達峰、
碳中和的貢獻。創新適應清潔低碳能源特點的綠色金融產品,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
碳中和債等
綠色債券,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具有顯著碳減排效益項目的支持;鼓勵發行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等,支持化石能源企業綠色低碳轉型。探索推進能源基礎信息應用,為金融支持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提供信息服務支撐。鼓勵能源企業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充分披露
碳排放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