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手握綠色金融支持的“洗綠”行為
有了資金來源,如何更好發揮作用?多位
專家坦言,目前不乏一些“洗綠”行為,有企業拿著綠色金融支持從事高碳活動。為此,亟待建立一套與綠色金融相配套的政策框架。
“一家煤電企業想轉型以清潔能源為主的企業,到底做風電、光伏發電,還是把煤電設施改造為生物質混合摻燒裝置,這些潛在的技術路徑如何選擇?不是光由金融專家說了算,需要行業人士共同論證識別。在不同地區、不同產業政策環境下,轉型路徑也有所不同,我們要在收集提煉的基礎上,總結出適用于不同類型企業、行業的技術路徑,并制定明確的界定標準。凡是符合標準的路徑,就應該得到更多金融資源支持。”馬俊舉例。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副院長徐洪峰認為,金融產品和工具的精準度有待提升。“以典型的煤炭依賴地區內蒙古為例,我們調研發現,面對很多綠色金融政策,他們往往用不上。諸如霍林郭勒這樣的城市,產業鏈相對單一,主要從事煤炭開采、煤電、電解鋁及加工生產。在整個鏈條上,能夠獲得綠色金融支持的項目很少,通往低碳、零碳發展的路上,融資需求卻又相當旺盛。對此,建議推動更多轉型金融產品的開發。”
這一觀點得到馬俊的贊同。“比較典型的煤電企業,由于負債率高,很難借到錢。第一要務是把負債率降下來,金融機構對風險的擔心大幅下降,企業獲得銀行融資、發行債券的概率明顯上升。除了財務激勵,離不開其他政策資源。比如一家煤電企業做光伏,沒有地怎么辦?做生物質能源,如何獲得穩定、低成本的來源保障?這些支持比融資本身更重要。在高碳企業向低碳轉型的過程中,未來需要組合性的工具箱,而不是一兩個金融工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