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形成一個和諧的可持續的健康的協調機制,在
碳交易市場的培育發展過程中,給
碳交易進一步健康發展配上
碳金融的賦能,配上可持續的支持是很重要的。”10月24日,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在由《財經》雜志、《財經智庫》主辦的“2021全球財富管理
論壇”上表示。
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
雙碳目標緊密結合著的是高質量發展中的
綠色低碳發展,中國的手段包括法律的手段、行政的手段,也必然要包括,而且特別重視經濟的手段。在發展過程中,整個
碳排放交易體系還涉及到中央、地方、企業三個層次怎么形成更合理的互動,管理方面、運行方面更具有規范性的流程。
賈康提到,碳交易市場發展還得匹配上金融創新,首先碳金融要對應數字化時代,其次要形成一個和諧的可持續的健康的協調機制。碳交易市場的發展、碳金融的開拓,是應該相互結合在一起的系統工程,落在碳交易市場進一步培育方面,還得具體落實到碳金融的一些更具有專業特點和精細化特征的產品上。在我們有一定經驗以后,更多的使經濟手段起作用,爭取碳達峰不僅10年后實現,而且能更早一點實現。
以下為發言實錄:
賈康:你好。我們這個單元討論的主題是在碳達峰
碳中和趨向上怎么認識和發展碳交易市場,我想更換一下這方面的認識框架,雙碳目標緊密結合著的是高質量發展中的綠色低碳發展,綠色低碳發展既關聯著中國發展的可持續,也關聯著整個人類現在必須應對的怎么樣實現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達到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共同發展問題,意義是非常重大的。
實際生活中,中國的手段包括法律的手段、行政的手段,也必然要包括,而且特別重視經濟的手段。法律的手段已經有環保法的修訂,有環保法更強調的嚴格執行。行政的手段跟法律相關的是有準入,要有管理環節上一系列依托于行政權力的監管何必要的一些罰款制約。
除了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之外,特別重要的是經濟手段,經濟手段的特點是調動千千萬萬的市場主體和社會成員,社會活動主體,他們內在的一個利益導向形成的綠色低碳積極性,使他們的利益方面認同以自覺的態度和行為在綠色低碳方面做出努力,進行高質量發展。比如經濟手段,包括環境稅和環保稅,這個體系的建設中國正在努力,也包括碳排放市場的建設、培育和發展,在碳排放市場方面尊重著市場的最基本的優勝劣汰,競爭中間各個主體必然有差異性,再施加必要的管理規則,比如有碳排放量的盡可能客觀的規定以后,使這種有自己特定潛力,可以減少自己的碳排放量而騰出碳排放指標的主體,在市場上通過交易提升自己的利益。而那些在實際生活中間,在競爭中有自己的弱項,
碳指標對他們來說還不夠用的企業,就必須通過經濟手段購買指標使自己的生產經營得以延續,同時也施加了一種利益上的壓力,逼著他想方設法盡可能
節能減排,減少碳排放,減少自己在企業利益方面壓力的感受。這樣的一些激勵和約束綜合起來的機制,是我們非常需要重視的。
但在國家層面要有一個市場建設和管理方面的任務。中國的碳交易市場體系和政策,據我們所知,已經議論了很多年,碳排放交易體系在國際經驗借鑒之下,我們也積極做了部署以后,今年可以認為有了一些初步的進步,前面一段時間我們聽到有關部門正式宣布碳交易市場運行,在此之前還有更早的準備和試運行。運行以后以電力行業為主開始實施交易和積累經驗,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進展。
在這個進展過程中間,整個碳排放交易體系還涉及到中央、地方、企業三個層次怎么形成更合理的互動,管理方面、運行方面更具有規范性的流程。追溯到前面,我們看到的資料,一些
試點早就在做,碳交易市場
試點可以追溯到2013年深圳、
北京、天津在這方面的部署,上海也是在2013年,廣東也是在2013年,這是在那個年度里有先有后啟動的地方。2014年以后有湖北和重慶,2017年有福建,但那時候經驗非常不足,探索性的,很謹慎的探索,但畢竟積累了值得肯定的本土經驗。
在2020年12月有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通過審議以后,明確說在今年施行,這就對接到我們現在看到的最新進展。這里面的一些細節借鑒了國際經驗和中國的國情做了一些具體規定。在某種意義上講,經濟手段里碳排放權交易發展潛力更大一些,我們也并不忽視和碳排放相關的稅制方面的經濟手段調節,環境稅已經有了,前幾年正式完成立法過程以及運行,也還積極探索中國有沒有可能推出
碳稅,專門針對碳排放量開展稅收。它的相對而言的阻力明顯高于碳排放市場,因為征稅總是對生產經營的主體施加壓力的機制,要取得
碳稅的社會共識還相當不容易,前幾年討論的時候有非常激烈的反對意見,現在有關管理部門不輕易表態,到底怎么考慮碳稅概念。
但碳排放權交易就不一樣了,現在這個市場初創時期,雖然有了一些交易,但影響力并不是特別大,經過我們的努力,不用太長時間,十四五期間我們已經有碳排放市場的交易,它的影響力應該有明顯的提升。這個明顯提升過程中,我們還進一步應對一些現實的問題。我作為研究者這方面的調研還不夠,至少有這么一個從電力行業開始的市場運行,各個相關主體碳排放的配額到底怎么樣能做到至少八九不離十的客觀合理,最好能夠相當精準,可能這個標準一開始太高不行。八九不離十是要努力達到的,大體上能夠客觀的對應于綜合的指標權衡之下,企業經過努力自己配額的變化邊界不要出現太大的誤差,才有后面所說的更充分的展開交易,這里面內涵的所謂客觀性和公平性,這是我們要進一步探討和總結經驗的地方。
再一個,這種交易顯然還得匹配上金融創新,我們已經有這個概念,碳交易市場應該有一個碳金融培育發展的呼應。碳金融的概念,顯然又是綠色金融的組成部分,綠色低碳發展對應著的碳金融要支持
碳市場的交易雙方,運用一些金融產品更好的解決時間差問題,更好調動進行中間可調動的潛力,激發企業在融資情況下更積極的考慮通過碳交易提高發展質量,形成全局而言的更好的碳交易市場的發展和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態勢。
這種碳金融在開拓創新方面的任務,顯然有不同視角。一個是重要的視角是,碳金融要對應數字化時代,在數字化、智能化方面依托于大數據、云計算,以及金融系統里積極開發的區塊鏈,還有以后更多的信息技術的創新,綜合在一起使相關的碳金融銜接供需成本更低,相關的各方感覺使供需對接的過程更便捷,管理的細致程度更高,這是一個技術視角,是一個現在我們有條件更多注重信息化發展技術支撐的視角,也跟金融界大家認同的科技金融概念下我們要做的提高質量的努力緊密聯系在一起。
另外一個視角,中國的金融多樣化是勢在必行的,金融機構和金融產品的多樣化,對應于碳交易市場,有些特定的金融方面要解決的問題,不可回避的是要碰到一些政策性問題。所謂政策性問題隱含的是它不是簡單的一般的市場優勝劣汰的競爭,是存在著市場失靈的競爭局面,市場失靈意味著政府需要在這里面更有針對性的發揮自己的作用,彌補市場的失靈和缺陷。
比如綠色低碳發展在一般的考察來看,市場并不能夠完滿的解決它的融資支持問題,哪怕我們有前一個視角更好的運用信息手段,它必然存在著一些市場無能為力的狀態,因為很多綠色低碳發展中,和碳交易相關的綠色低碳節能減排降污的努力,它是表現為雪中送炭式的機制才能滿足的,錦上添花的機制是商業性金融的一般機制,往往會對錦上添花的機會很敏感抓住,這對于商業性機構是比較安全的。對于雪中送炭它往往望而生畏,因為它在商業性金融軌道方面更多看重的是低成本高安全度,雪中送炭的風險是另外一種背景,它往往要避開這種風險,這時候就必須加上政策性的支持因素,而政策性支持因素在現實生活中就不是金融系統一家的事情。比如財政部門的公共資源,財政資金,應該以政策性金融的定位發揮成熟效應,四兩撥千斤的效應。
在碳交易直接對接融資事項上,已經間接聯系的碳交易,促使交易關聯方得到一些特定的融資支持,發展新的綠色低碳的產能,開發綠色低碳的工藝技術和產品活動上要施加政策性金融的支持,這是很有意義,往往體現為雪中送炭的事情要有財政的參與,通過財政的參與以貼息等方式調動商業性金融在商言商立場上的參與積極性,如果沒有財政的貼息的支持,商業性金融往往望而卻步,加上了以后,可能這樣的積極性就合成了,這就變成了一種更復雜的關系,就是需要得到碳交易相關的融資支持的企業主體和金融部門的主體,以及手上有公共資源可以調動的財政分配主體,怎么形成一個和諧的可持續的健康的協調機制,在碳交易市場的培育發展過程中,給碳交易進一步健康發展配上碳金融的賦能,配上可持續的支持。
這種碳金融可持續的支持就是雙軌制的,把商業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形成有效的可持續發展合力的創新機制。我認為這在中國,雖然有前些年的探討,在財政貼息等等政策工具上,最近有一些亮點的表現,比如去年大疫之年,我們抗疫特別國債里專門有2000億的資金用于從中央安排直達到地方和基層的對于小微企業的優惠貸款和貼息。有了這個貼息,貸款到小微企業手里就是優惠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商業化的利率水平仍然可以維持,但是利率的承擔者加入了財政部門的貼息力量,這就使這樣的組合適應了政策導向的需要,在疫之年支持了大量的小微企業,首先能生存,接著能發展,同時整個全局支撐了小微企業做主要貢獻的草根創業創新活動和就業,這對于全局的意義非常明顯。碳金融以后支持碳交易市場,也是服務于中國的高質量發展和可持續發展,對接到我們說的雙碳目標上,當然這是一個長期的任務。
現在在政策上還有不同部門之間的認識的不一致,這導致了很多猶豫、彷徨,很多具體事情不能取得共識上的一致性,后面的操作就談不上,或者久拖不決。碳金融怎么支持碳交易市場的發展呢?不能忽視我后面說的這個視角,政策性金融體系的打造,它的基本邏輯是財政必須承擔以公共資源的一部分爭取四兩撥千斤式的發揮作用的政策性資金的供給任務。政策性資金供給出來了以后,應該明確市場化運作,碳交易就是一個市場,碳交易相比碳金融也是個金融市場,一定要有市場化運作,它必然要求有專業化的管理,還要有人才方面的匹配,我們積極努力培養人才,但是面對更復雜的政策性金融人才儲備還有點跟不上。
政策性資金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后面跟著的是財政貼息,杠桿式放大,財政資金畢竟是有限的,少量的錢四兩撥千斤的發揮作用才有可持續性,這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總體來看,碳交易市場的發展,碳金融的開拓,是應該相互結合在一起的系統工程,落在碳交易市場進一步培育方面,還得具體落實到碳金融的一些更具有專業特點和精細化特征的產品上。這些產品的開拓也得有一個漸進的過程,我們有關各方應該共同努力,在應對現實需要這樣大的形勢之下,既積極又帶有一定的耐心,處理好這個系統工程。
現實活動,我也愿意多說兩句,碳達峰是10年以后的目標,碳中和是40年以后的目標,因為方方面面都知道這個方面的事情是非常有重大意義的,而且在這方面表態積極跟進也是最政治正確,沒有任何顧慮的,但卻引出中國現實生活中的過去的弊病,有些管理部門老想在這方面出政績,就來了一刀切式的行政手段為主的硬性的介入,甚至出現了前段時間其他一些不利因素,在能源市場供應上又加入了政府管理環節上,他們要出政績,要拉閘限電,可以更好的促進雙碳目標,當然可能也有些考核上的壓力。這個一刀切落在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的弊病上,我們以后的碳交易、碳金融既然是對接市場的,經濟手段為主的機制,不能說行政在這方面不起作用,但行政手段還是應該它的內在規律,盡量避免硬性要求和一刀切,更多的是引導,遵循市場的競爭機制和利益機制,盡量防范由于說起來好的動機,實際采取過程中一刀切產生明顯負作用的偏差,這樣的觀點現在提出還是有現實意義的。
我們注意到在能源市場上,現在已經有管理部門的態度,要更多的實事求是的考慮,中國現在還是以煤為主的資源稟賦,我們綠色能源的發展和綠色能源發展相關的碳交易市場、碳金融的發展,都必須遵從實事求是的基點,但要認識到短期之內不能根本改變以煤為主的基本格局的同時,積極考慮從一切可以切入的環節入手,把整個雙碳過程盡可能處理的更合乎我們的意愿。如果在碳達峰方面10年為期,我們有一定經驗以后,更多的使經濟手段起作用,爭取碳達峰不僅10年后實現,而且爭取更早一點實現,意味著后面30年為期的碳中和是更艱巨的任務,這樣的過程中還得一步一步探討,總結好相關的經驗,也要認識到可能會出現一些教訓,我們把經驗教訓合在一起,共同尋求遵循經濟規律,充分注重對接市場調動千千萬萬分散主體自覺性的機制,把這個機制對接到現在國家治理的整個體系的打造中去。
我借這個機會談這些不成熟的看法,請各位批評指正。謝謝主持人,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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