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不能一哄而上
“綠色金融”一詞在中國最早于1995年出現,此后相當長一段時間并未引起重視。2015年,伴隨著“綠色發展”理念不斷深化和“一帶一路”倡議進一步落實,中國綠色金融逐漸呈現出全面提速的良好態勢,對內持續助力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對外改善國家形象、提升國家話語權,為中國崛起提供“彎道超車”的可能。
2015年底,“綠色金融”寫入《“十三五”規劃綱要》中,其中明確提出“建立綠色金融體系,發展綠色信貸、
綠色債券,設立綠色發展基金”。2016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發布《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標志著我國構建系統性綠色金融政策框架的國家戰略正式形成。2017年6月,國務院常務
會議決定,在浙江、江西、廣東、貴州、新疆5省區選擇部分地方,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實驗區,為我國綠色金融的全面推行進行
試點探索,標志著我國地方綠色金融體系建設正式進入落地實踐階段。2017年8月30日,中央深改小組審議通過了《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指出發展綠色金融,是實現綠色發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同時要利用綠色信貸、
綠色債券、綠色股票指數和相關產品、綠色發展基金、綠色保險、
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關政策為綠色發展服務。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報告中納入“綠色金融”一詞,標志著“綠色金融”已成為黨的執政方略的長期重要內容。
在國際上,中國積極推動綠色債券在國際市場上的發行,并帶動了全球綠色債券市場的蓬勃發展,2016年中國債券市場上的貼標綠色債券發行規模超過2000億元,占全球當年發行量近40%,成為全球最大的綠色債券市場。很多國家首次制定綠色金融政策框架、首次發行綠色債券,這都體現了中國在綠色金融領域的影響力。中國、法國等8個經濟體的央行和監管機構共同發起成立了央行與監管機構綠色金融網絡,目前已經擴展到19個國家,推動各方在可持續投資、環境信息披露等方面加強合作。
同時,中國和多個國家在雙邊及“一帶一路”倡議等框架下的綠色金融國際合作也取得了豐碩成果。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起,綠色金融(可持續金融)由中國首倡,連續列入G20領導人峰會議題,由中國人民銀行擔任共同主席的G20綠色金融研究小組,連續3年完成了G20綠色金融綜合報告,相關的政策建議分別寫入了G20杭州峰會公報以及G20倡導行動計劃,標志著中國金融業為全球治理提供“中國方案”。
筆者在與國際相關領域
專家溝通時發現,幾乎所有
專家都一致認為,中國在綠色金融領域已處于絕對的國際領先地位。那綠色金融是繼互聯網金融之后的“下一個風口”嗎?“站在風口上,豬都會飛”?作為綠色金融研究人員,我們希望有更多的資金、更多的主體、更多的關注參與到綠色金融中來,但是,用一句老生常談的句子來描述綠色金融不為過,即“綠色金融的發展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多方面的工作和主體,需要從全局出發,著眼于長遠,遵循其發展的客觀規律,注意其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穩妥有序地推進和引導,才能實現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如果一哄而上,其結果只能是一地雞毛,諸如P2P理財的爆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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