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投資機構可提升碳市場活躍度
然而,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的主體不只有納入監管的企業,還應該有符合國家交易規則的機構和個人。其中,《管理辦法》鼓勵上述參與主體出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等公益目的自愿注銷所持有的碳排放配額。
賓暉說:“碳交易市場不能沒有投資機構,這事關市場的活躍度。”
以上海為例,碳市場啟動初期的參與主體以納入監管的重點排放企業為主,隨著投資機構的進入和參與度不斷提升,投資機構二級市場現貨交易量占比也快速上升。2014年—2018年,上海碳市場現貨成交量中投資機構交易量占比由15%左右上升到80%以上。
不過專家提醒,碳市場可參考各類金融市場的經驗,但它終究不是金融市場,是為減排而做的努力,不能允許投機行為出現。
在賓暉看來,碳交易市場體系建設要瞄準2030年甚至2060年。據悉,中央經濟工作
會議將“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作為2021年要抓好的重要任務;《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指出,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率先達到碳排放峰值,制定2030年碳達峰行動方案。
“一個行業成熟了就納入市場,在‘十四五’期間,會有新的行業進入全國碳市場。”李高表示,在發電行業碳市場穩定運行的基礎上,將逐步擴大市場覆蓋行業范圍,豐富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實現全國碳市場平穩有效運行和健康持續發展,有效發揮市場機制在實現我國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碳中和愿景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