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8日,中國國家發改委(原氣候變化主管部門)印發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方案(發電行業)》,標志著中國碳排放交易體系完成了總體設計并正式啟動,文件要求將發電行業作為首納入行業,率先啟動碳排放交易,根據方案,目前中國全國碳市場建設包括三個階段:2018年為基礎建設期:完成中國全國統一的數據報送系統、注冊登記系統和
交易系統建設;深入開展能力建設,提升各類主體參與能力和管理水平;開展碳市場管理制度建設。
2019年為模擬運行期:開展發電行業配額模擬交易,全面檢驗市場各要素環節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強化市場風險預警與防控機制,完善碳市場管理制度和支撐體系。2019年之后為深化完善期:發展逐步成熟階段(10年左右時間),發電行業交易主體間開展配額現貨交易、逐步擴大覆蓋范圍、豐富交易品種與方式并盡早完成
CCER的納入。2030年以后進入成熟運行階段:初始配額的有償分配比例進一步提高,進一步增強
碳金融產品的種類、市場規模等,加大國際合作的深度與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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