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健全碳排放權市場交易制度
只有健全碳排放權市場交易制度,才能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國際影響力的碳市場。
一是不斷建立完善政策法規體系,為健全碳排放權市場交易制度夯實政策法規基礎。積極推動《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盡早出臺,明晰碳交易及相關活動參與主體的責任,規范碳交易及相關活動程序;明確相關部委的監管職責,構建中央、地方、行業、社會公眾多層級監管、部委聯合監管體系,對碳交易及相關活動實施全流程、閉環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的處罰力度。在《條例》框架下,修訂完善碳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等管理辦法和其他配套管理規章,不斷完善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
二是不斷強化數據質量管理,為健全碳排放權市場交易制度夯實數據基礎。排放量化是開展市場交易的前提,數據質量是全國碳市場的生命線。應在《條例》中強化數據管理要求,在《條例》框架下制定出臺數據質量管理、核查機構管理的相關規定,加大對數據質量違法違規管理處罰力度。應充分發揮市場監管等部門對咨詢機構、核查機構、檢驗檢測機構等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作用,將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納入生態環保執法檢查機制,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和技術服務機構質量評估機制,加強對重點排放單位和技術服務機構數據質量管理的監管。要優化碳排放監測、核算和核查技術規范,注重兼顧科學性、適用性和易用性,注重碳排放核算技術規范、核查技術規范、配額分配方案之間的匹配性,做到算得準、核得清、分得合理,并在一段時間內保持技術規范相對穩定。要不斷建立完善全國碳市場管理
平臺,充分應用數智化技術,提升數據質量管理效率和成效。
三是不斷強化市場功能建設,推動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化。協同降碳、減污、擴綠、增長,統籌國際和國內碳定價機制建設需求,有步驟擴大全國碳市場行業覆蓋范圍,逐步將建材、有色金屬、鋼鐵、石化、化工等高排放行業納入其中。探索碳排放總量控制,適時引入有償分配配額,建立完善配額供給調控機制。逐步豐富交易主體、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適時引入金融機構參與碳交易,不斷建立完善
碳金融標準和績效評估體系建設,為健康有序發展
碳金融提供管理和技術保障。從實施碳排放總量控制、建設統一規范碳排放統計核算制度和市場交易聯合監管機制為切入點,探索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電力市場等有效銜接,實現協同增效,提升全國碳市場的整體性和完整性,提升全國碳市場市場化配置環境資源要素的能力。
四是加快推進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制建設,構建多層級碳交易體系。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制是碳排放權市場交易制度的重要補充,不僅可以通過抵消機制參與全國碳市場配額清繳履約,為重點排放單位降低配額清繳履約成本,還可以推動項目級減排活動,活躍碳市場交易,推動
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提升交易活躍度。因此,應盡快出臺“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在確保減排量質量的前提下優化簡化項目審定和減排量核證管理環節,確定推動重點領域
綠色低碳技術創新的項目領域,出臺減排項目設計要求符合國情、技術標準對標國際的重點領域項目審定和減排量核證
方法學,盡早啟動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機制。此外,還應積極探索以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制為平臺,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展碳交易機制合作,構建綠色“一帶一路”,并以此為契機,推動《巴黎協定》下國際間碳交易市場機制建設。
五是建立完善能力建設長效機制,為健全碳排放權市場交易制度提供組織實施保障。加強地方管理隊伍建設,加強省級技術支撐隊伍建設,加強財政支持,特別是及時保障碳排放核查經費支持。組織編制統一教材,培養師資隊伍,開展能力建設考核等,探索開展碳排放從業人員資格管理,確保從業人員專業能力水平。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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