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意見》對特許經營項目實施流程作了明確規定。一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法依規授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事業單位等,作為特許經營項目實施機構。二是項目實施機構參照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規范,牽頭編制特許經營方案。三是有關方面比照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和要求,履行特許經營方案審核手續。四是通過公開招標等公開競爭方式選擇特許經營者。五是規范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六是嚴格履行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七是做好項目建設實施管理。
特許經營方案重點研究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項目采取特許經營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屬于政府內部決策程序。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是有關部門依據《政府投資條例》和《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對投資項目開展的法定投資管理手續。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