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奇帆: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已經成為中國地方政府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融資的主要方式之一。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庫PPP項目共有8649個、投資額13.1萬億元,其中4860個PPP項目處于執行階段,項目落地率僅56.2%。特別是為防范地方融資風險,國家有關部委對PPP項目庫進行了清理整頓,2018年后的項目數量大幅減少。如何有效釋放PPP在促進基礎設施建設中的巨大效能,也是“十四五”期間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
關鍵是要做到“五種平衡”:第一,凡市場化收費可以平衡投資的,比如高速公路項目就完全放開,由市場主體來做;第二,凡當期收費較低、暫時平衡不了的,像供排水、停車場等項目,就可以通過逐步調價的措施,使項目最終形成投入與產出的大體平衡;第三,凡是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不能收費的投資項目,要通過政府采購、分期付款的方式,把一次性投資變成長周期的公益服務采購,以時間換空間,形成長周期的投入產出平衡;第四,凡是特別大的投資項目,比如地鐵項目,沒有條件以采購方式推進運作的,政府就應配置土地等相應資源使其平衡;第五,對土地開發整治等收益很高的公共服務項目,政府要限定投資者的收益幅度,不能損害公共利益,否則就是搞利益輸送。
推進中,要注意嚴防“五種問題”:一是防范“形股實債”的PPP,讓政府背上高息債務;二是防范投資方在實際經營中亂收費,加重老百姓的負擔;三是在一個地區要統一相關實施標準,防止同類項目不同標準;四是防范灰色交易,PPP項目往往集土地轉讓、項目招投標、資產收購兼并于一身,必須按規范程序操作,確保交易公開、行為規范、程序合法;五是防范項目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如果影響到項目正常運轉時,政府應及時施以援手,決不能出了問題撒手不管。有了這些規矩,PPP項目就能夠有效推進,既不讓投資者吃虧,政府也不吃虧,群眾也不加重負擔。
深化服務貿易領域開放、降低運輸成本、大力推進農民工在城鎮落戶等屬于生財型的改革,有利于創造新的財富;加快金融領域對外開放、加快組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屬于聚財型改革,可為經濟注入新的活力;取消住房公積金制度、健全企業年金制度、有效配置城鄉土地資源、深化投融資PPP模式改革屬于資源優化配置型改革,可以顯著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助推高質量發展。以上九條,并非新發明、新創造,而是來自于十八屆三中全會、十九大戰略部署的意圖和要點。我們可以按照這個思路提供的分析框架和原理開動腦筋,想一些真正能夠起到實效的改革舉措,共同努力將我國改革開放事業和現代化建設推進到新的發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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