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PPP項目資產證券化工作涉及到不同的部門,請問有沒有具體的工作機制?
韓志峰:此次文件中明確,各省級發展改革委與中國證監會當地派出機構及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等單位應加強合作,充分依托資本市場,積極推進符合條件的PPP項目通過資產證券化方式實現市場化融資,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支持傳統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具體的工作機制是,各省級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PPP項目進行證券化融資,并按職責分工加強監督管理,督促項目實施單位做好合約履行、資產移交與隔離等相關工作。證監會系統相關單位負責建立專門的業務受理、審核及備案
綠色通道,專人專崗負責,提高國家發展改革委優選的PPP項目相關資產證券化產品審核、掛牌和備案的工作效率。發展改革系統和證監會系統將加大宣傳和培訓力度,普及資產證券化業務規則及監管要求等,推動建立合規、風控與管理體系。國家發展改革委與中國證監會加強溝通協作,及時共享PPP項目信息,協調解決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困難。各省級發展改革委與中國證監會當地派出機構將建立聯席工作機制,推動PPP項目證券化產品穩定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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