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
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碳達峰
碳中和系列決策部署,有效控制城鄉建設領域
碳排放量增長,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川視察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生態優先、節約優先、保護優先,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持系統觀念,以精明增長和
綠色低碳為引領,加快轉變建設方式,促進全面
綠色低碳轉型,全面落實省委“四化同步、城鄉融合、五區共興”戰略部署,深入實施市委總體發展戰略,扎實推進共同富裕,落實公園城市建設理念,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和鄉村建設行動,促進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為加快建設川西南滇西北現代化區域中心城市奠定堅實基礎,全面建設產業興、城市美、萬家和的幸福美好攀枝花。
第二節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綠色發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綠色低碳發展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把推動碳達峰與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緊密結合,倡導綠色生活方式,增進人民福祉,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統籌謀劃、分步實施。堅持全局謀劃,整體推進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科學設定工作目標,強化結果控制,合理確定工作節奏,分步驟、分階段實施,統籌推進節能與減碳。
——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充分考慮我市氣候特征、資源稟賦、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針對城市、縣城、農村地區不同類型的建筑和基礎設施,科學確定節能減碳目標,合理制定專項工作措施。
——創新引領、轉型發展。聚焦綠色低碳發展需求,構建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加強關鍵技術攻關,補齊綠色低碳技術短板,全面推進數字化改革,加快轉變城鄉建設方式。
——雙輪驅動、兩手發力。完善政府引導、市場參與機制,充分發揮政府主導和市場機制作用,推動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更好結合,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實施共建共享,協同推進各項工作。
第三節 主要目標
到2025年城鄉建設領域直接碳排放達到峰值;間接碳排放控制成效顯著;建筑節能水平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進一步提升;用能結構和方式更加優化,可再生能源應用比例進一步提高;打造零碳建筑示范工程,綠色低碳建設能力明顯增強,建筑節能減碳技術創新體系逐步完善;建筑品質和工程質量進一步提高,生態環境、人居環境質量大幅改善;人民綠色生活方式初步形成,建筑綠色低碳運行初步實現;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初步建立;基本形成“功能設施完善、建設方式集約、生態環境友好、人居體驗優質、生活方式低碳”的城鄉高質量發展與居民高質量生活“攀枝花模式”,有力支撐攀枝花建成川西南滇西北現代化區域中心城市和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高品質宜居生活的“后花園”。
到2030年創建成為國家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示范城市;單位建筑面積碳排放量化指標達到全國領先水平,城鄉建設低碳發展走在全國同類城市前列;降低建材消耗、強化綠色出行以及提高
碳匯能力等對社會
碳減排貢獻進一步加大;城市整體性、系統性、生長性增強,“城市病”問題初步解決;“大量建設、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基本扭轉;持續打造零碳建筑示范工程,建筑領域低碳轉型升級邁上新臺階,城鄉建設可持續發展走出新路徑,建筑能碳雙控水平達到新高度,特色優勢建筑產業集群創新發展彰顯新成效,城鎮生態環境、人居環境得到新改善,居民
低碳生活方式展現新面貌;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全面建立,為推進落實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發揮顯著引領帶動作用。
第二章 積極建設綠色低碳城市
第一節 優化城市結構和布局
一、優化城市空間布局
1.推動城市組團式發展。積極開展綠色低碳城市建設,科學制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優化城市空間布局,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剛性約束條件,合理確定城市規模和人口密度,引導城市組團式發展,每個組團面積原則上不超過50平方公里。加強城市人口密度管控,組團內平均人口密度原則上不超過1萬人/平方公里,個別地段最高不超過1.5萬人/平方公里。
2.推進生態隔離帶建設。加強生態廊道、景觀視廊、通風廊道、濱水空間和城市綠道統籌布局,留足城市河湖生態空間和防洪排澇空間,推進城市主城區和各組團邊界生態隔離帶建設,組團間的生態廊道連續貫通,凈寬度原則上不少于50米。構建以金沙江、雅礱江、安寧河、大河、巴關河等5個流域為主體的城鎮群生態廊道,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安全屏障。推動城市生態修復,完善城市生態系統。
二、完善城市交通網絡
1.合理布局交通設施。合理布局城市快速干線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綠色慢行交通設施,實施城市主干路網“紐扣計劃”,完善片區路網格局。打造中心城區道路“一張網”,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和城市更新,打通城市支路網絡聯系,打通“微循環”,落實“窄馬路,密路網”的城市道路建設理念,完善城市快速路網,持續提升主、次干路品質。到2030年主城區道路網密度應大于8公里/平方公里。
2.加強片區聯系通道建設。加快實施陽光大道南延線、龍灘箐隧道、雞公營隧道工程,逐步實現城市各組團間的快速聯系。圍繞城市開發建設,推進炳四區、阿署達、釩鈦高新區等各片區路網建設,加密各片區聯系通道,促進區域融合互通,完成干荷路、釩鈦迤資工業園片區路網、炳四區中部片區基礎設施等項目建設。
三、合理控制建筑開發強度
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層住宅。加強山邊水邊建筑高度、體量等管控,合理控制職住比例,積極推進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體系建設,促進就業崗位和居住空間均衡融合布局。合理控制各類歷史風貌保護地段的住宅建筑密度。統籌新區拓展和老城更新,加大公共開敞空間“挖潛”供給力度,用足存量空間,完善功能配套,逐步改善目前工業與居住混雜的局面。
四、嚴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
堅持從“拆改留”到“留改拆”實施城市更新,除違法建筑和經專業機構鑒定為危房且無修繕保留價值的建筑外,不大規模、成片集中拆除現狀建筑,加強修繕改造,補齊城市短板,注重提升功能,增強城市活力,城市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除建筑面積原則上不應大于現狀總建筑面積的20%。盤活存量房屋,減少各類空置房,全面摸排存量房屋,鼓勵和支持利用存量閑置房屋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打通保障性租賃住房與市場租賃住房“通道”,多渠道籌集房源,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
一、實施城市更新行動
1.完善城市更新頂層設計。積極開展省級城市更新
試點工作。探索建立以城市體檢發現問題、以規劃設計引領統籌、以更新項目診療問題的工作機制,實現對城市更新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將城市體檢作為促進城市開發建設方式轉型的重要抓手,充分借鑒
試點城市經驗,結合攀枝花實際因地制宜開展城市體檢工作,確定適宜攀枝花的城市體檢評估機制。充分利用城市體檢結果,開展城市更新建設規劃編制,出臺適宜攀枝花的城市更新政策法規和配套技術文件。強化城市更新設計,將康養旅游、特色美食、三線文化等主題元素植入到城市更新詳細設計中,通過公共設施、街區風貌、建筑形態、景觀小品等載體表現出來,塑造“主題鮮明、功能齊備、生活便利、生態宜居”的城市新格局。
2.打造更新示范項目。大力實施“復興炳草崗”行動,加快望江片區城市更新示范項目建設,按照“成熟一片、實施一片”的原則,開展城市更新試點項目包裝,推動老城區存量更新,各縣(區)政府應整合條線資源,到2025年推動至少一個項目作為轄區城市更新示范項目。
3.加快老舊小區改造。落實《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衡量標準》有關要求,將建成年代較早、失養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設施不完善、社會服務設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強烈的住宅小區(含單棟住宅樓)納入改造范圍,到2025年力爭完成227個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520部既有住宅電梯增設。相鄰小區聯動改造,加強條線資源整合利用,探索多方參與的改造模式。融入完整居住社區建設理念,不斷提高老舊小區改造方案的編制質量,著力補齊老城區設施短板,努力將老舊小區建成安全健康、設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區。
4.提升用地效能。做好棚改“后半篇”文章,深入挖掘棚改騰空土地資源,高效利用棚改騰空土地,點狀宗地用于補充公建公服短板,微宗地靈活開發使用,小宗地集約高效利用,大宗地成片整合開發。積極開展老舊街區改造與老舊廠區改造,統籌弄弄坪、格里坪—清香坪、大渡口—仁和片區、炳草崗、瓜子坪、高粱坪、金江鎮片區等區域有序開展存量更新,推動大渡口、炳草崗片區等棚改地塊再利用。
二、積極開展完整居住社區建設
1.加快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打造形式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社區。推廣功能復合的混合街區,倡導居住、商業、無污染產業等混合布局。推進特色街區建設,充分發揮康養優勢,建設陽光康養度假區。根據城市體檢結果,積極開展攀枝花完整居住社區建設,努力建設安全健康、設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區。通過步行網絡串聯若干個居住社區,構建十五分鐘生活圈。完善城市居住社區的服務配套體系,按照《社區生活圈規劃技術指南》《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試行)》等要求配建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便民商業服務設施、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活動空間,補齊城市完整居住社區的建設管理短板。到2030年完整居住社區覆蓋率提高到60%以上。
2.推進社區智能化建設。加快推進社區水、電、氣等市政基礎設施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動門禁管理、停車管理等智能化升級。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大力發展線上線下社區服務,向業主提供居家養老、家政、托幼、健身、購物等生活服務,在步行范圍內滿足業主基本生活需求。探索智慧物業管理模式。鼓勵社區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的領導作用和社區居委會主體作用,統籌推進創建工作,積極培育社區綠色文化,探索“綠色+”的建設路徑。
三、推進綠色社區創建行動
持續開展綠色社區創建行動,推進居住社區基礎設施綠色化改造和人居環境建設整治。結合城市更新,積極改造提升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整治小區及周邊綠化、照明等環境,推動適老化改造和無障礙設施建設,合理配建充換電設施,推動太陽能光伏路燈及充電樁一體化智能設施設備建設,構建智能微網體系,完善十五分鐘生活圈的公共服務設施配套。鼓勵街道(鄉鎮)推動建立老舊小區(院落)物業管理機制,鞏固整治改造成果。推動社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將綠色低碳理念貫穿社區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在60%城市社區達到綠色社區創建要求的基礎上,持續開展省級示范綠色社區創建。探索近零碳社區和零碳社區建設。
四、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倡導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把綠色理念轉化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鼓勵選用綠色低碳節能節水家電產品,減少使用一次性消費品。鼓勵“部分空間、部分時間”等綠色低碳用能方式,倡導隨手關燈,電視機、空調、電腦等電器不用時關閉插座電源。倡導綠色交通出行,鼓勵選用
新能源汽車。
第三節 全面提高城鎮綠色低碳建筑水平
1.全面推進城鎮綠色建筑發展。緊抓“爭創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試點城市”機遇,大力實施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提高星級綠色建筑占比。全市城鎮新建民用建筑應至少滿足《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19)或者《四川省綠色建筑評價標準》(DBJ51/T009-2021)基本級要求,其中:政府投資或政府投資為主的建筑、地上總建筑面積大于2萬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地上總建筑面積大于10萬平方米(含)的新建住宅小區應至少滿足綠色建筑一星級要求;政府投資或政府投資為主且地上總建筑面積大于2萬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地上總建筑面積大于5萬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應至少滿足綠色建筑二星級要求;建筑高度超過150米(含)或單體建筑面積大于20萬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應至少滿足綠色建筑三星級要求。全市新建工業建筑應至少滿足《綠色工業建筑評價標準》(GB/T50878-2013)一星級要求,其中:總建筑面積大于2萬平方米(含)的項目應至少滿足二星級要求,總建筑面積大于5萬平方米(含)的項目原則上應滿足三星級要求。鼓勵有條件的建設項目按綠色建筑更高星級要求建設。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到30%以上。
2.規范綠色建筑標識管理。嚴格執行省級綠色建筑標識管理相關政策,制定攀枝花市綠色建筑標識管理配套政策。依托全國綠色建筑標識管理信息系統,按權限展開綠色建筑標識在線申報、推薦和審查,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全市一星級綠色建筑標識認定、二星級綠色建筑初審、推薦工作和三星級綠色建筑推薦工作,各縣(區)、釩鈦高新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一星級綠色建筑初審、推薦工作。
3.加強綠色建筑全過程管理。加強綠色建筑規劃、設計、施工和運行全過程質量監管。設計階段,明確新建建筑方案設計文件中綠色建筑設計要求,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編制綠色建筑設計專篇;建立綠色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專項審查制度,編制綠色建筑審查專篇,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出具審查合格書。施工階段,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執行綠色建筑設計文件和相關標準規范;加強設計變更管理,變更內容可能降低綠色建筑要求的,應重新進行施工圖審查。竣工階段,嚴格竣工驗收管理,執行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驗收相關規定,推動綠色建筑相關要求落地落實。運營階段,指導獲得綠色建筑標識項目運營單位按要求上報運行指標。
二、提升新建建筑節能標準
全市民用建筑全面執行《攀西地區民用建筑節能應用技術標準》(DBJ51/186-2022),城鎮新建民用建筑100%執行建筑節能標準。積極推進節能材料及裝備等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建立攀枝花地區的超低能耗建筑標準和零碳建筑標準,鼓勵開展近零能耗、零能耗項目建設,因地制宜建設綠色低碳建筑,發展零碳建筑。嚴格執行《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GB55015-2021),充分利用自然通風、天然采光、太陽能光伏光熱應用等技術措施,各縣(區)積極推動建設綠色低碳建筑示范項目。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達到75%節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達到78%節能要求。
三、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
結合城市更新等政策措施,嚴格按國家節能改造有關要求強化舊城區、老舊小區節能改造,強化屋面節能措施、隔熱門窗以及屋頂太陽能利用,改造部分節能水平應達到現行標準規定。推動建筑節能綠色低碳化改造長效工作機制建立,以學校、醫院、交通樞紐、商場、酒店等為重點,有序推進既有建筑規模化低碳改造。鼓勵采用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積極支持新政務服務中心、火車南站、望江片區城市更新等項目實施節能改造。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后實現整體能效提升20%以上。
四、提升建筑運營管理水平
加強建筑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優化設備管理與保養,提升用能設備能效,強化作業人員節能意識,提高建筑運行階段能源使用效率。推進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和統計分析,逐步實施能耗限額管理。加強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運行調適,提升設備能效,到2030年實現公共建筑機電系統的總體能效在現有水平上提升10%。在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機構等能耗水平高的單體建筑率先開展碳排放監測及控制示范項目,開展能耗與碳排放動態監測和數據分析,為爭創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試點城市提供基礎數據和方法。
第四節 建設綠色低碳住宅
一、提升住宅設計建造水平
1.合理確定建筑布局。嚴格執行國家、省住宅設計相關標準規范,鼓勵建設中小戶型普通住宅,限制發展超大戶型住宅,提升住宅品質。根據攀枝花獨特的氣候條件和地理位置,建筑布局應綜合考慮高原峽谷地區高谷深、盆地交錯的特點,充分利用地形起伏形成的風壓和溫差熱壓影響,采取開敞式布局形式,合理確定住宅朝向、窗墻比和體形系數,降低住宅能耗。
2.合理確定空間布局。攀枝花屬于溫和C區,合理布局居住生活空間,主要使用功能房間不宜設置在東、西向,鼓勵大開間、小進深,充分利用自然通風和天然采光。推行靈活可變的居住空間設計,減少通道占比,提高建筑使用面積系數,減少改造或者拆除造成的資源浪費。新建住宅充分利用住宅屋面及建筑外立面等有效空間,實現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規模化應用,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推動新建住宅全裝修交付使用,減少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積極推廣裝配化裝修,推行整體衛浴和廚房等模塊化部品應用技術,實現部品部件可拆改、可循環使用。
二、提高住宅管理服務水平
加強住宅共用部位維護管理,延長住宅使用壽命。引導物業服務企業采用現代管理辦法和技術,對小區實施節能環保管理、提高住宅運維管理水平,提高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水平,提升智能化程度。鼓勵品牌物業服務企業實現規模化、集約化和專業化發展,打造物業服務示范品牌。
第五節 加強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
一、加強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1.有序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將綠色低碳理念貫穿于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全過程,推動城市交通能源結構調整,推廣交通可再生能源、
清潔能源利用,有序推進新能源汽車充換電樁(站)、加氣站、加氫站、分布式能源站等設施建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水平。到2025年建成一批新能源汽車充換電站(充電樁959個,其中專用充電樁334個,公用充電樁625個)、加氣站17個。加大城市公交專用道建設力度,提升城市公共交通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城市綠色交通出行比例穩步提升。
2.開展專項整治。因地制宜開展人行道凈化、自行車專用道建設和盲道整治。對影響行人通行的通信、照明、梯步、破損人行道等設施進行整治,采取拆除或遷移相關設施、鋪筑防滑人行道磚、調整鋪設線條及色彩組合等方式,為市民提供一個寬敞、舒適的通行環境。切實推進炳草崗大街、人民街、攀枝花大道、三線大道北段等重點主干道人行道凈化工作,到2025年人行道凈化面積達5000平方米;自行車專用道(試點彩色瀝青自行車道)建設2000平方米;因地制宜開展盲道及無障礙坡道完善工作,重點對臨江路、天津路、攀枝花大道南段等路段進行整治,力爭到2025年主干道盲道及無障礙坡道設置率達到95%。
二、推進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建設
圍繞“穩步擴面、著力提升、全民參與、促進減量”的目標,全面推行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處置設施建設,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逐步實現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加快推進焚燒處理設施建設,穩妥推進廚余垃圾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規范開展庫容已滿生活垃圾填埋設施封場治理。合理布局生活垃圾資源回收網點,推動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和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對接融合。到2025年全市城市建成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收轉運體系,廚余垃圾集中處理能力不斷提升;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5%以上。
三、加強供水供氣設施建設和整治
推動節水型城市建設,實施老舊供水管道更新改造,到2025年完成供水管道改造修復30公里。推進管網分區計量,提升供水管網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廣節能低碳節水用品,推動再生水及節水器具應用,力爭到203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8%以內。加快推進城市供氣管道和設施更新改造,開展城鎮燃氣行業安全排查整治行動,提高城鎮燃氣供應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在新建(改建)特色小區、特色街區、康養旅游目的地、公共服務場所、學校醫院、政府事業單位機構,增加直飲水系統及智能飲水系統建設,統籌規劃設計,提升城市整體形象。
四、加快排水和污水設施建設
1.加快海綿城市建設。積極申報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城市。把海綿城市建設理念落實到城市新區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加強城市水系生態修復,提高城市水資源涵養、蓄積、凈化能力,增強城市韌性。結合城市特點,充分尊重自然,加強城市設施與原有河流、湖泊等生態本底的有效銜接,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綜合采用“滲、滯、蓄、凈、用、排”方式,科學布局雨水調蓄設施,推進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老舊城區結合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以解決城區內澇積水、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體治理等為突破口,推進區域整體治理。實施《攀枝花市排水防澇三年攻堅行動方案(2022—2024年)》,新建排水管網25.39公里,增加調蓄容量48.96萬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392.55公頃。力爭到2030年全市城市建成區平均可滲透面積占比達到45%。
2.加快污水設施建設。實施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改造和城鎮污水資源化利用行動,加快新一輪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三年推進方案項目落地,持續推動污水管網全覆蓋和提質升級,有序實施混錯接、漏接、老化和破損管網更新修復和“雨污分流”改造。按照因地制宜、查漏補缺、有序建設、適度超前的原則,科學確定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布局、規模,合理規劃新建污水處理設施服務片區內的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推進城市雨污分流工作,加大城鎮生活污水收集力度,“十四五”期間建設城鎮生活污水管網360公里,到2030年實現污水集中收集率70%的工作目標。加快推進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系統規劃污水再生利用設施,提升城鎮污水資源化利用水平。到2030年城市平均再生水利用率達30%。
五、推進城市綠色照明
加強城市照明規劃、設計、建設運營全過程管理,控制過度亮化和光污染,合理規劃多功能燈桿建設,強化照明設施管理維護。完善攀枝花市智慧照明
平臺系統;以攀枝花大道東段、炳草崗大街、人民街、三線大道北段等路燈燈具節能改造為起點,逐年對城市主干道路燈燈具進行節能改造,力爭到2030年LED高效節能燈具使用占比超過80%。
六、開展城市園林綠化提升行動
1.實施“花城”打造。通過山水綠廊建設營造花開滿城、四季花鄉、五彩繽紛的城鄉風貌,重點實施花城打造“六大”專項行動,力爭到2025年建成150公里花卉景觀大道、20萬平方米立體藝術花墻、10個花漾特色街區、40個街心口袋花園、4000畝花海、10個網紅花境節點。
2.完善城市公園體系。加快推進銀江湖公園、東華山山地體育公園、阿署達花海、炳三區足球主題公園、桐源公園等公園項目建設,同步打造“金沙若水”山水畫廊沿江景觀、仁和“水中央”濕地公園、鹽邊縣太陽湖公園、米易縣柳溪河生態濕地公園和南部新城生態濕地公園等,到2025年全市累計新增公園綠地面積超45萬平方米,1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園綠地達到30個。
3.加強綠化綠地建設。推進區域、城市、社區三級綠道網絡體系建設,優化生態綠地空間布局、樹種選擇,提高鄉土和本地適生植物應用比例,加強立體綠化,不斷提升城市綠化碳匯能力。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8.9%,城市建成區擁有綠道長度超過1公里/萬人。
第六節 優化城市建設用能結構
一、推進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
攀枝花太陽能資源豐富,應充分利用建筑本體及周邊空間,推進建筑太陽能光伏光熱一體化建設。
1.推進太陽能光熱應用。居住建筑應采用分散式太陽能熱水系統,其中多層居住建筑采用屋頂分戶式太陽能熱水系統為主、壁掛式太陽能熱水系統為輔;高層居住建筑采用壁掛式太陽能熱水系統。壁掛式太陽能熱水系統應考慮挑板設置,室內水箱位置等,確保安全和立面美觀,總層數8層及以下的居住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安裝率100%,9~12層的應大于75%,13~18層的應大于65%,19層及以上的應大于55%。有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酒店、旅館、公寓、集體宿舍等)應采用屋頂太陽能集中熱水系統。
2.加強太陽能光伏應用。已滿足熱水需求的建筑屋頂閑置空間和無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屋頂應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安裝面積不低于屋頂可利用面積的80%。工業建筑應安裝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鼓勵玻璃幕墻建筑采用光伏發電玻璃;鼓勵建筑西側墻體安裝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推進既有公共建筑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優先在工業建筑、商業綜合體、專業市場、大型會展場館、體育場館、機場、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建筑屋頂建設規模化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支持在學校、黨政機關、醫院、科研單位等建筑屋頂推廣小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加裝建筑光伏系統的,應保證建筑或設施結構安全、防火安全,并應事先評估建筑屋頂、墻體、附屬設施及市政公用設施上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的潛力。到2025年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工業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因地制宜推進地熱能、生物質能應用,推廣空氣源等各類電動熱泵技術。
二、提高建筑電氣化水平
因地制宜推動建筑電能替代工作,推廣熱泵熱水器、高效電爐灶等替代燃氣產品,開展集光伏發電、儲能、直流配電、柔性用電于一體的“光儲直柔”試點示范,鼓勵采用高效直流電器與設備。推動智能微電網、蓄冷蓄熱、負荷靈活調節、虛擬電廠等技術應用,優先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主動參與電力需求側響應。探索建筑用電設備智能群控技術,在滿足用電需求的前提下,合理調配用電負荷,實現電力少增容、不增容。引導建筑生活熱水、炊事等向電氣化發展,到2030年建筑用電占建筑能耗比例超過65%。推動開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電氣化,到2030年電氣化比例達到20%。
第七節 推進綠色低碳建造
一、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
1.培育綠色生產基地。打造集研發、制造、施工于一體的PC(混凝土預制件)裝配式和鋼結構裝配式建筑龍頭企業,培育綠色生產基地,推進產業鏈構建。加快建成年產10萬立方米、滿足100萬平方米建筑面積的裝配式PC部品部件生產基地一個;建成年產能2萬噸以上的鋼結構裝配式構件生產線一條。到2025年全市形成具有設計、生產、施工綜合實力的龍頭企業和完整的裝配式建筑產業體系,打造攀西地區裝配式建筑PC構件、鋼結構構件示范性生產基地。
2.全面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積極落實住房城鄉建設廳《提升裝配式建筑發展質量五年行動方案》,全面推進混凝土結構、鋼結構等裝配式建筑發展,推廣鋼結構住宅,引導工程建設向高效益、高質量、低消耗、低排放的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推進裝配式技術研發應用,提高預制構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廣標準化、少規格、多組合設計。出讓土地核定規劃條件或劃撥土地辦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前,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屬地政府就擬供地塊的裝配式建筑規模、裝配率等提出書面意見,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將其內容納入宗地規劃條件并按照有關要求開展供地工作。自2024年起,全市范圍內新劃撥或出讓土地的項目裝配率,按公共建筑項目不低于40%,其余新建項目不低于35%執行;自2026年起,全市范圍內新劃撥或出讓土地的項目裝配率不低于50%;到2030年裝配式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50%。
二、推動智能建造
1.推動智能化建造方式。支持企業搭建多方協作智能建造平臺,提升產業鏈企業協同效率,力爭到2030年培育1個智能建造產業基地。大力推廣BIM(建筑信息模型)技術與建設工程項目融合應用,提升建造全過程數字化、智能化水平。鼓勵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升級,推廣使用先進制造設備、智能設備及智慧工地相關設備,提升施工機具自動化和智能化水平。
2.推廣智能化管控技術。積極推廣使用太陽能光伏光熱、新型疏水、凝結水回收等技術設備。推廣節能型施工設備,監控重點設備耗能,對多臺同類設備實施群控管理。推廣建筑材料工廠化精準加工、精細化管理,到2030年施工現場建筑材料損耗率比2020年下降20%。加強施工現場建筑垃圾管控,到2030年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噸/萬平方米。
三、大力推廣綠色建材
1.大力發展綠色建材。推進工業固廢發展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加氣混凝土板材、燒結自保溫墻材、輕質石膏、透水混凝土、透水磚等綠色建材,強化固廢資源化、規模化、無害化利用以提升綠色建材品質。推進太陽能光伏光熱產品、節能門窗、反射隔熱材料、預制構件、墻面涂料、裝飾材料等綠色建材多樣化發展。鼓勵支持建材企業轉型升級,加大新技術、新材料研發力度,開展面向提升建筑使用功能的綠色建材產品集成選材技術研究,推廣新型功能環保建材產品與配套應用技術。
2.強化綠色建材應用。嚴格執行綠色建材產品認證相關政策和標準,推進綠色建材認證工作。嚴格執行《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建立政府工程采購綠色建材機制,政府投資或政府投資為主的工程、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工程建設項目中優先選用獲得綠色建材認證標識的建材產品。到2030年星級綠色建筑全面推廣綠色建材。
四、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
樹立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工作理念,加強建設工程全過程管理,持續推行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建筑垃圾應按工程棄土、可回用金屬、輕物質材料(木料、塑料、布料等)、混凝土砌塊、磚瓦類分別堆放和運輸,加快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所建設,規范運營管理,提升再生產品的市場使用規模。推進建筑垃圾集中處理、分級利用,到2030年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5%。
第三章 打造綠色低碳縣城和鄉村
第一節 提升縣城綠色低碳水平
一、推動綠色低碳縣城建設
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政策文件,推動米易縣、鹽邊縣建設具有綠色宜居環境、綠色低碳建筑、綠色集約型基礎設施“三綠”特征的宜居低碳縣城。結合實際推行大分散與小區域集中相結合的基礎設施分布式布局,建設綠色節約型基礎設施。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加強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推動縣城建造方式綠色低碳轉型。加強園林綠化建設,優化公園綠地布局,營建縣城建設與農林景觀有機融合的綠化景觀。推行“窄馬路、密路網、小街區”,縣城內部道路紅線寬度不超過40米,廣場集中硬地面積不超過2公頃,步行道網絡應連續通暢。
二、塑造縣城宜居空間形態
縣城建設應充分借助自然條件、順應原有地形地貌,實現縣城與自然環境融合協調,塑造縣城宜居空間形態。建筑形態應疏密有度、錯落有致、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強化建設密度與強度管控,建成區人口密度控制在0.6-1萬人/平方公里,建筑總面積與建設用地比值控制在0.6-0.8。建筑高度要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新建住宅以6層為主,最高不超過18層,6層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積占比應不低于70%;確需建設18層以上居住建筑的,應嚴格充分論證,并確保消防應急、市政配套設施等建設到位。加強50米以下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節 推進綠色低碳鄉村建設
一、推進綠色低碳農房建設
1.提升農房綠色低碳設計水平。編制適宜攀枝花農村建筑特點的節能設計標準,完善農村建筑節能措施。結合本地特色、民族文化、建筑屋頂形式、平面形態、立面形態與建筑裝飾、建筑材料、建筑色彩、院門院墻、院落鋪裝、綠化景觀等要素,力爭最大程度延續和傳承具有文化特色的傳統建筑風貌。利用“四川民居”公眾號指導農村房屋建造設計,推廣“互聯網+設計下鄉”新模式。
2.推廣農房綠色建造。鼓勵就地取材和利用鄉土材料,推廣使用綠色建材。因地制宜推廣應用現代夯土技術,積極推進裝配式農房建設,提升農房建造品質。農村黨群服務中心、農村學校等公共建筑建設零能耗、零碳農房示范項目。深入開展現代宜居農房建設試點,并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增強示范效益。積極推廣綠色節能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加強對傳統建造方式的傳承和創新,推進新型建材和傳統工藝有機融合。探索符合農村實際的建設標準和工藝,降低裝配式農房建設成本,培養開拓農村地區裝配式建筑的新市場。到2030年建成一批綠色農房,鼓勵建設星級綠色農房和零碳農房。
二、推動農房可再生能源應用與電氣化
推進太陽能、地熱能、空氣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鄉村供氣、供電等方面的應用,優化農村建筑用能結構。利用我市太陽能資源優勢,大力推動農房屋頂、院落空地、農業設施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推動鄉村進一步提高電氣化水平,鼓勵炊事、照明、交通、熱水等用能電氣化。充分利用太陽能光熱系統提供生活熱水,鼓勵使用太陽能灶等設備。推廣使用高能效照明、灶具等設施設備。
三、開展零碳村莊建設
“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選擇有條件的村落作為“零碳村莊”進行試點打造。推廣農村分布式光伏應用,提高農村綠色能源占比,實施農村“光儲直柔”試點示范,構建現代鄉村綠色能源微電網,打造以全面電氣化為標志的農村新型零碳能源系統。逐步推動零碳農房建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提升農村環境風貌和宜居水平。到2025年建成零碳村莊5個;到2030年建成零碳村莊10個。
第三節 提升鄉村人居環境質量
一、營造自然緊湊鄉村格局
嚴格執行國家、省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優化鄉村國土空間布局。農房和村莊建設選址要安全可靠,順應地形地貌,嚴格按照鄉村規劃,避開有地質災害的區域,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建設農房,保護鄉村生態環境,減少資源能源消耗。鼓勵新建農房向基礎設施完善、自然條件優越、公共服務設施齊全、景觀環境優美的村莊聚集,農房群落自然、緊湊、有序。
二、推進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與利用
持續開展涉改鄉鎮污水處理、市政道路、路燈和村鎮建設管理“兩不一增”行動,推進農村污水處理,推動農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廣小型化、生態化、分散化的污水處理工藝,推行微動力、低能耗、低成本的運行方式。探索推進節能降碳技術改造,推行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智慧化運行,加強尾水和污泥資源化利用。持續推進農村“廁所革命”,按照相關標準做好旅游廁所建設指導工作,持續提升旅游廁所建設管理和服務水平。
三、繼續開展農村生活垃圾治理
倡導農村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從源頭減少農村生活垃圾產生量。因地制宜確定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持續推廣“村收集、鄉鎮轉運、市縣處理”為主,片區處理、就地就近處理為輔的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模式,有序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總結試點示范經驗,探索推廣實用技術。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完善標準計量體系
助推《四川省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辦法》修訂,嚴格執行《攀西地區民用建筑節能應用技術標準》(DBJ51/186-2022)。根據攀枝花市碳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和產業結構情況,合理確定城鄉建設領域的碳排放控制目標,推動建立城市、縣城、社區、行政村、住宅開發項目綠色低
碳指標體系。加強能耗統計監測,建立市級公共建筑節能監管平臺,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電、用氣等數據共享機制,開展能耗公示和能效對標工作。加強城市、縣城、鄉村等常住人口調查與分析。
二、構建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模式
以綠色低碳為目標,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共建共治共享發展模式,健全政府主導、群團帶動、社會參與的綠色低碳工作機制。科學開展“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的城市體檢評估,構建“國家基礎指標+城市特色指標”的城市體檢指標體系,推動將綠色低碳發展納入到城市體檢評估和鄉村建設評價。探索建立鄉村建設評價機制。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在全市建筑領域推廣應用,推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搭建,推動數字建筑、數字孿生城市建設,加快城鄉建設數字化轉型。大力發展節能服務產業,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探索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
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
三、建立產學研一體化機制
組織開展基礎研究、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工程示范和產業化應用,推動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產業培育協同發展。整合優化行業產學研科技資源,推動高水平創新團隊和創新平臺建設,加強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鼓勵支持領軍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產業園區、金融機構等力量,組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等多種形式的創新聯合體。鼓勵企業創建省、市級綠色建材研發中心和組建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臺。引導建筑企業提升綠色建造能力,加強技術積累,培育一批以綠色設計、綠色施工能力為核心競爭力的骨干企業。支持院校、科研機構對接城鄉建設領域發展新需求、新業態、新技術,增設碳達峰碳中和相關課程,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提供專業人才保障。
四、完善財稅金融支持政策
完善支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的相關財政政策,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各部門應多方籌措資金,積極爭取中央、省級政策補助資金,對高星級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零碳建筑、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項目、綠色農房等給予政策扶持。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在政府采購領域推廣綠色建材應用。強化綠色金融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和商業自主原則下,創新信貸產品和服務支持城鄉建設領域節能降碳,積極支持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等項目建設。鼓勵開發商投保全裝修住宅質量保險,強化保險支持,發揮綠色保險產品的風險保障作用。合理開放城鎮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市場,應用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手段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完善差別電價、分時電價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
第五章 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在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下,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統計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等部門加強協作,加大指導、協調和支持力度,形成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合力。各縣(區)、釩鈦高新區應建立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推進機制,制定責任清單,切實履職盡責,抓好組織實施,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
二、鼓勵先行先試
緊抓我市“國家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示范城市”創建機遇,因地制宜推動綠色低碳技術建筑應用試點,開展綠色低碳城市、綠色低碳社區、綠色低碳縣城、整縣光伏、零碳村莊等試點示范,主動作為,推動我市城鄉建設領域率先達峰。
三、強化目標責任
各縣(區)、釩鈦高新區應細化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目標,將各項任務落實落細,及時總結好經驗好做法,扎實推進相關工作,并于每年10月20日前將當年貫徹落實情況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四、加大培訓宣傳
將碳達峰碳中和作為城鄉建設領域干部培訓重要內容,提高綠色低碳發展能力。通過業務培訓、比賽競賽、經驗交流等多種方式,提高工程規劃、設計、施工、運行相關單位和企業人才業務水平。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媒體,加大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政策、優秀項目、典型
案例的宣傳力度,配合開展好“全民節能行動”“節能宣傳周”等活動。編寫綠色生活宣傳手冊,積極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發揮傳統媒體優勢,積極運用新興媒體,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減碳行動,形成社會各界支持、群眾積極參與的濃厚氛圍。開展減排自愿承諾,引導公眾自己履行
節能減排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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