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改環資〔2024〕241號
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統計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管局、國家能源局、國家林草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北京城市副中心管委會,通州區人民政府: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實施。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實施方案〉的批復》(國函〔2024〕27號)有關要求,對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做好指導支持。北京市各有關方面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履行工作責任,認真抓好落實,并加強與河北省的協調合作,確保如期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國家發展改革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有關要求,推進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制定本方案。
背景情況
北京城市副中心核心區總面積155平方公里,加上拓展區涵蓋通州區全域906平方公里,位于北京市東南部,長安街延長線的最東端,京杭大運河的北端,東隔潮白河與河北省三河市、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以下稱北三縣)相連,處于京津冀和環渤海區域聯絡的節點,是建設現代化首都都市圈的重要支撐。
2016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研究部署規劃建設北京城市副中心。2018年底,黨中央、國務院批復了《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詳細規劃(街區層面)(2016年—2035年)》。北京市設立城市副中心黨工委、管委會,形成了高位統籌、市區聯動的北京城市副中心體制機制。2020年8月,國務院批復同意北京市建設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9月印發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運河商務區和張家灣設計小鎮及周邊10.87平方公里納入自貿區國際商務服務片區。2021年8月24日,《國務院關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正式印發實施,提出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
北京城市副中心肩負著有序承接中心城區非首都功能疏解、推進首都城市功能重組和布局優化、探索人口經濟密集地區優化開發模式的任務,推進綠色發展是落實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和發展目標的現實迫切需要。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具備良好基礎,同時面臨著多方面的挑戰。
總體要求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牢固樹立節約集約循環利用的資源觀,以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為引領,聚焦建筑、交通、產業三大關鍵領域,強化能源、生態、文化三大重點支撐,統籌產業結構調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推動綠色發展理念融入北京城市副中心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全過程,形成有利于綠色發展的國土空間利用格局,使北京城市副中心成為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重要踐行地、綠色發展制度改革先行先試區、綠色技術示范應用創新區、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引領區。
——堅持節約優先,集約發展。堅持全面節約戰略,持續提升能源、水、土地利用效率,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引導形成全民節約的良好社會風尚,以最少的資源消耗支撐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堅持先立后破,防范風險。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底線思維、系統謀劃,立足區域發展特點,有序推進能源結構調整優化,確保區域經濟社會平穩運行,實現安全降碳。
——堅持雙輪驅動,示范引領。充分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建立健全財政、
價格、金融等政策體系,強化示范引領、標準引領,圍繞先進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應用和示范推廣,實施一批標桿示范項目,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廣泛調動各類企業參與積極性。
到202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綠色發展內生動力明顯增強,綠色產業規模顯著提升,綠色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體系基本建立,城市基礎設施綠色化水平進一步提高,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
碳排放達到全國領先水平,本地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森林覆蓋率達到34.6%,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78%以上,綠色發展優勢得到有力彰顯。
到2035年,以綠色為底色的現代化北京城市副中心基本建成,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和諧交融,藍綠交織、水城共融的城市生態品質顯著提升,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和生態文化深入人心,全面建成和諧、宜居、美麗的綠色發展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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