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碳達峰碳中和的支撐保障
一是推進全國碳市場建設。隨著應對氣候變化和綠色低碳發展工作的不斷推進,我國碳定價機制持續完善,在“十四五”的第一年啟動了全國碳市場上線交易,成為當前全球覆蓋溫室氣體排放規模最大的國家級碳市場。“十四五”期間,應在先期納入發電行業的基礎上逐步擴大覆蓋范圍,通過全國碳市場發現符合我國實際的碳
價格水平,綜合反映出電力、鋼鐵等重點排放行業減排成本等因素影響,奠定我國碳
價格基礎,為相關國際碳交易合作提供支撐。考慮到全國碳市場
履約、國際航空碳抵消和減排計劃(CORSIA)等方面的迫切需要,應盡量在“十四五”期間實現自愿減排交易體系重啟,提高碳市場
履約靈活性,通過參與CORSIA等渠道強化國際碳定價競爭力,以國內外碳市場可能釋放的市場紅利為激勵,引導全國碳市場邊界外各類市場主體開展減排項目和行動,強化碳市場價格信號對全社會減排行動的指導性。
二是加強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新。我國已制定發布三批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目錄,自2019年年底組織了第四批《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目錄》的征集、篩選和評定,科技部正在牽頭組織編制《科技支撐引領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方案》。“十四五” 期間,應著力識別同時具有促綠、降碳、循環利用資源價值的優質技術,狠抓綠色低碳循環技術攻關,開展一批典型低碳、零碳、負碳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夯實碳中和國家建設的技術基礎。初步預判到“十四五”末,全社會碳達峰碳中和科技研發投入將比2020年翻一番,應對氣候變化科技創新
平臺建設、綠色低碳前沿技術研發創新、綠色低碳科技與工程集成和應用、應對氣候變化重大基礎科學研究取得突破,發揮科技創新對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支撐和引領作用。
三是強化碳達峰碳中和經濟保障。作為碳達峰碳中和“1+N”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2022年5月財政部印發了《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提出要抓住“十四五”碳達峰工作的關鍵期、窗口期,強化預算約束和績效管理,中央財政對推進相關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區給予獎勵支持,對推進相關工作不積極或成效不明顯地區適當扣減相關轉移支付資金,形成激勵約束機制;研究支持碳減排相關稅收政策,更好地發揮稅收對市場主體綠色低碳發展的促進作用;建立健全綠色低碳產品的政府采購需求標準體系,在政府采購文件中明確綠色低碳要求,加大綠色低碳產品采購力度,有力支持各地區各行業加快綠色低碳轉型。
四是倡導綠色消費生活新風尚。在國內“雙碳”戰略引領和國際碳中和浪潮下,綠色低碳生活理念已形成廣泛社會共識。2021年11月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等四部委聯合印發了《深入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促進碳達峰實施方案》,2022年4月,中華環保聯合會牽頭發布了團體標準《公民綠色低碳行為溫室氣體減排量化導則》,推進將應對氣候變化融入宣傳教育、公眾參與、社會生活、全民行動等各方面。應繼續保持這一良好態勢,挖掘傳統文化中的生態保護基因,總結新時代低碳發展經驗,培育全社會低碳發展價值觀念,讓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理念深入人心,形成深刻的人文情懷,成為社會生活的主流共識。
五是推進氣候治理能力現代化。從法律法規方面,繼續把加強立法作為落實黨的二十大應對氣候變化目標的重要保障,在生態環境法律體系內制定一部綜合、專門的《應對氣候變化法》,同時不斷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體系;從標準體系方面,全國碳排放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已發布國家標準16項,正在制修訂標準30余項,另有相關行業標準18項,團體標準30余項。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要求實施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提升工程,為進一步構建溫室氣體排放標準體系指明了方向;在統計監測核算報告方面,應進一步強化溫室氣體排放統計、監測、核算和報告工作,加強溫室氣體數據支撐平臺建設,為有關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礎數據支撐;同時,應落實生態環境部等7部委于2022年6月印發的《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加強污染物與二氧化碳排放源頭管控的戰略協同、制度協同、工作協同,推進工業領域、交通運輸領域、城鄉建設、農業領域和生態建設協同增效,加強減污降碳協同管理,強化減污降碳經濟政策,提升減污降碳基礎能力。
(作者單位: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原標題為《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的幾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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