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公轉鐵”“公轉水”的主要障礙有哪些?
劉勝強:總體上看,目前“門到門”公路運價仍明顯低于鐵路運價,尤其是在中短距離運輸中更加突出。雖然近年來國鐵集團采取了一系列降價降費措施,鐵路貨運相關收費也更加規范,但鐵路兩端短駁費用較高,尤其是地方鐵路收費偏高,推高了鐵路“門到門”的全程運價。公路運輸不同程度存在超載、過度競爭等問題,導致公路運價偏低,進一步降低了鐵路運輸的
價格優勢。
除了價格原因,鐵路貨運的服務水平和服務意識,與整個市場需求有一定差距。比如,公路運輸貨主有完全的自主選擇權,什么價格、怎么運、什么時間到達等,貨主都可以自行選擇。而鐵路運輸貨主的自主權很小,甚至連什么時間運、什么時間到達都無法決定。這也是貨主不愿意選擇鐵路運輸的直接原因之一。
部分區域鐵路集疏運能力不足,特別是鐵路專用線短缺。鐵路運輸環節銜接不暢增加倒裝次數,“最后一公里”問題突出。近年來,國家推進實施了一批疏港鐵路及物流園區、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重點建設項目,但由于建設投資成本高、用地用海審批困難以及鐵路運價優勢不明顯等原因,部分建設項目進展滯后,公路運輸甚至成為部分貨主企業的唯一選擇。
此外,目前我國綜合運輸組織水平不高。過去各運輸方式規劃及建設自成體系,跨運輸方式銜接缺乏統籌安排,信息資源共享不足,制度標準規范也不統一,也導致我國多式聯運發展較慢,更多貨主企業優先選擇公路運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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