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印發了《吉林省碳達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中,吉林省實現碳達峰確定了哪些目標?推動實現碳達峰的重點工作有哪些?有哪些政策保障措施?將如何抓好貫徹落實?近日,省發改委負責人對《實施方案》進行了解讀。
關于《實施方案》出臺的背景,該負責人表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搶抓碳達峰歷史機遇,扎實有序做好相關工作,按照國務院印發的《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中“各地區要準確把握自身發展定位,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資源環境稟賦,堅持分類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聯動,梯次有序推進碳達峰”要求,省發展改革委在前期廣泛調研的基礎上,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了《實施方案》,經國家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和省政府常務
會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
會議審議通過,以省政府文件印發實施。
對于吉林省而言,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具有較好的工作基礎和新的發展機遇,但也面臨一些困難和挑戰。一方面,吉林省始終高度重視節能降碳工作,成立了由省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轉型升級,不斷鞏固擴大生態優勢,十八大以來吉林省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
碳排放均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目標任務。同時,吉林省全面實施“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加快生態強省建設,依托一汽集團、中車公司、吉化公司等龍頭企業,立足豐富的西部風光資源和東部森林資源,在發展
新能源、新裝備、新材料產業和推動林業
碳匯交易等方面具有良好的機遇和優勢。另一方面,當前吉林振興發展正處于加快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階段,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快速推進,能源消費在一個時期內還將保持剛性增長,產業結構優化、能源結構調整任務十分艱巨,需要我們下大力氣統籌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碳達峰工作,并且妥善處理好降碳與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的關系。
《實施方案》立足吉林實際,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兩個碳達峰關鍵期,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7.7%,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目標任務,為2030年前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確保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
碳達峰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吉林省將重點實施“碳達峰十大行動”。即能源
綠色低碳轉型行動、節能降碳增效行動、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交通運輸
綠色低碳行動、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綠色低碳全民行動、各地區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
為確保“碳達峰十大行動”順利實施,各項政策平穩落地,吉林省制定了三方面的政策保障措施。即,建立完善吉林省碳排放核算體系,充分發揮統計核算對碳達峰的支撐作用,并健全吉林省綠色標準體系;完善財稅、
價格、金融政策,加大財政對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工作的支持力度,建設綠色金融體系,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基金、
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等金融工具;積極推動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做好交易對象核查復核、碳排放權配額發放等工作。
該負責人表示,為做好《實施方案》貫徹落實,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將擔負起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省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加強對碳達峰工作的統籌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將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和領導小組工作要求,扎實推進相關工作。
為進一步細化各項重點工作,目前省直有關部門正在制定能源、工業、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科技等重點領域支撐方案,連同《實施方案》共同構成吉林省目標明確、分工合理、措施有力、銜接有序的碳達峰“1+6”政策體系。
《實施方案》的正式出臺,標志著吉林省碳達峰工作進入到新的階段。“我們將繼續堅定不移走好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道路,堅決扛起‘新擔當、新突破、新作為’重大職責使命,推動碳達峰工作不斷取得新的成效,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該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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