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歐盟將對從
碳排放限制相對寬松的國家和地區進口的鋼鐵、水泥、鋁和化肥等商品征稅,即所謂“碳關稅”。目前已進入準備階段,要求各進口商提供相關報告義務。從2026年起,將正式對進口到歐盟的相關產品征收碳關稅。美知名智庫指出,CBAM有違反WTO非歧視待遇原則之嫌,但是由于WTO上訴機構尚未恢復正常運作,關于CBAM的合規性問題將處于不確定狀態。
同時,
碳稅的定價問題也有待厘清。近期,日本相關部門與歐盟代表團進行交流時,就對碳排放的測量、出口商的報告義務負擔、第三方組織認證、所涵蓋的目標行業擴大程度、范圍2的間接排放情況等問題進行了探討,希望歐盟確保各國公司與歐盟公司相比不會承擔過多負擔。
目前,歐盟已開始對違反報告義務的行為實施處罰。2023年至2026年的過渡期內,面向歐盟的出口商需要開始報告其向歐盟的貨物中嵌入的碳排放量。申報人可以根據默認值“無數量限制”報告嵌入排放量。但若項目出口中的排放量高于歐盟通知的當前默認值,那么當歐盟提出特定國家的默認排放量數字時,區域間的“碳關稅”將差異很大,將進一步擴大不同國家同樣商品的出口成本。 夲呅內傛萊源亍:ф啯碳*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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