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廣州市交通運輸領域推進碳達峰工作階段性評估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廣州市越秀區站南路15號之一512室廣州市廣園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獲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4月23日09:30(
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GYZFCG2024-0011
項目名稱:廣州市交通運輸領域推進碳達峰工作階段性評估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人民幣300000元
最高限價:人民幣300000元
采購需求:確定一家成交供應商,為采購人提供廣州市交通運輸領域推進碳達峰工作階段性評估服務。
(一)標的的名稱
廣州市交通運輸領域推進碳達峰工作階段性評估
(二)數量
1項
(三)項目屬性
服務
(四)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1.項目概況: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按照國家《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廣東省碳達峰實施方案》《廣州市碳達峰實施方案》等工作部署,以及交通運輸部、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推動交通運輸領域
綠色低碳有關工作要求,廣州市交通運輸局會同相關單位加強廣州市交通運輸領域碳達峰工作研究,科學制定全市交通運輸領域碳達峰實施路徑和措施,積極穩妥推進廣州市交通運輸領域碳達峰。為全面掌握廣州市交通運輸領域
綠色低碳發展現狀,積極穩妥推進交通運輸領域碳達峰工作,廣州市交通運輸局擬委托開展“廣州市交通運輸領域推進碳達峰工作階段性評估”項目研究,綜合測算分析“十四五”以來(2020年-2023年)市交通運輸領域能源消費和
碳排放發展趨勢,監測分析市交通運輸領域綠色低碳發展各項指標運
行情況,研究提出深入推進廣州市交通運輸領域碳達峰的工作建議,編制形成《廣州市交通運輸領域推進碳達峰工作階段性評估報告》,為穩妥有序推進市交通運輸領域碳達峰工作提供決策參考和技術支持。
2.合同履行期限:
(1)成交供應商需在2024年7月30日前提交《廣州市交通運輸領域推進碳達峰工作階段性評估報告》(暫定名)初步研究成果,2024年9月30日前按初審意見修改完善形成最終成果送達廣州市交通運輸局。
(2)成交供應商需從項目合同簽訂之日起,按項目要求提供“廣州市交通運輸領域推進碳達峰工作技術咨詢服務”,相關咨詢服務至2024年12月10日結束。
3.合格的報價人必須對項目進行整體響應,不允許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響應。
4.本項目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其他未列明行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有關規定(提供響應供應商資格聲明函。分支機構響應的,必須由總公司授權,依據《響應供應商資格聲明函》、總公司及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掃描件及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
(三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2.供應商出具的《公平競爭承諾書》。
3.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提供響應供應商資格聲明函)。
4.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重復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提供響應供應商資格聲明函)。
5.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中 “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中“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采購人或采購代理于資格性審查時在上述網站查詢結果為準,如上述網站查詢結果均顯示沒有相關記錄,視為沒有上述不良信用記錄。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截圖存檔。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須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6.應商未被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且被限制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具體名單以采購人或采購代理于資格性審查時查詢“信用廣州”公布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為準。注:因聯合懲戒措施表述存在細微差別,懲戒措施與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內容相同的,也應屬于被限制參與相關項目的響應)。
三、獲取磋商文件
時間:2024年4月10日至 2024年4月22日(磋商文件的發售期限自開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 14:3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廣州市越秀區站南路15號之一512室廣州市廣園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方式:領購
售價:人民幣150元
注意事項:
1.登記及領購磋商文件的人員必須提供法人代表證明書、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2.供應商須保證所提交資料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否則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
3.本項目只接受已響應登記及領購磋商文件的供應商響應。
4.供應商獲取磋商文件,可按以下方式獲取:
(1)通過銀行匯款后,將響應登記資料郵寄到代理公司,代理公司確認響應登記資料后,磋商文件以郵寄紙質文件和電子郵件形式發送給供應商(如需郵寄,郵寄資料須附上聯系人姓名、地址、電話、郵箱等信息并提前聯系代理公司,供應商自行承擔郵寄的費用及風險)。
(2)通過銀行匯款后,憑匯款流水截圖及響應登記資料到代理公司現場進行響應登記并領取磋商文件。
收款單位:廣州市廣園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3602064709200079432(繳納磋商文件費賬號)
郵寄地址:廣州市越秀區站南路15號之一512室
聯系人:彭工,020-62655581
匯款注明:《廣州市交通運輸領域推進碳達峰工作階段性評估》項目磋商文件費。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4年4月23日09:30(注:09:00開始受理響應文件,請供應商提前到達。從磋商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點:廣州市越秀區站南路15號之一7樓7-2號
會議室(白馬服裝城對面交通銀行旁停車場進入)。
五、開啟
時間:2024年4月23日09:30
地點:廣州市越秀區站南路15號之一7樓7-2號會議室(白馬服裝城對面交通銀行旁停車場進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一)現場考察、答疑會時間及地點
1.本項目不需要現場考察。
2.本項目不需要答疑會。
(二)磋商說明
1.磋商地點:廣州市越秀區站南路15號之一7樓7-2號會議室(白馬服裝城對面交通銀行旁停車場進入)。
2.現場參加磋商的供應商須由法定代表人(憑加蓋單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身份證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憑加蓋單位公章的授權委托證明書和身份證原件)到場參與。
(三)采購信息發布及結果公告網站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網站(http://jtj.gz.gov.cn/)
(四)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有關規定,現將本項目磋商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本公告期限,供應商認為磋商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八、詢問聯系方式
(一)采購人信息
名稱:廣州市交通運輸局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南二路1號
電話:020-38180166
(二)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廣州市廣園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站南路15號之一512室
電話:020-62655581
(三)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彭工
電話:020-62655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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