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邊境調節
為了解決碳泄漏的問題,實施碳價政策的國家可以使用碳邊境調節(BCA)機制,對來自沒有碳價地區的進口商品征收
碳稅。同時,對不受監管的地區的出口退稅,以抵消其隱含的碳價。將國內碳價與BCA結合起來,類似于只適用于國內消費商品的增值稅,進口商品按國內增值稅稅率征收,而出口商品則免稅。在這兩種情況下,調整的效果是對消費征稅,而不是對生產征稅。
BCA為排放密集型和貿易型(EITE)行業創造了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進口調整意味著沒有碳價國家的供應商也面臨碳成本的增加,因此當碳價上漲時,他們不會獲得不公平的競爭優勢。同樣,出口退稅在國外市場創造了競爭中立。在這種情況下,各國之間的碳價差異不能激勵生產轉移到碳價較低的國家。從政治經濟學的角度來看,競爭中立很重要。解決對EITE行業競爭力喪失的擔憂,可能是更廣泛接受嚴格的單邊排放定價的先決條件。最終,BCA將帶來對國內排放的監管與國內需求的轉變。
然而,BCA一直存在爭議。BCA可能被視為保護主義的一種形式,貿易沖突的風險在很大程度上解釋了迄今不愿實施邊境調整的原因。但值得注意的一點是,現有的貿易政策雖然與氣候沒有直接關系,但影響到全球排放:在大多數國家,高排放工業的進口關稅和非關稅壁壘遠低于清潔工業,這意味著對國際貿易商品碳排放的隱性補貼。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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