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正式實施,意味著實施了近40年的排污收費制度正式退出歷史舞臺。
排污費改環保稅,對企業影響幾何?
復旦大學環境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調研后發現,環保稅對企業成本貢獻較低,目前的稅率水平可能不利于刺激企業大幅度降低排污的濃度。但對電力部門而言,排放粗放、對燃料成本敏感的企業會受到較大影響。
稅負平移
相比于排污費,環保稅是以法律形式確定“污染者付費”原則。開征后,由地方稅務機關對環保稅進行征收管理,而地方環保部門負責污染物監測管理。這意味著,由環保部門負責了幾十年的排污收費制度,被由稅務部門負責的環保稅徹底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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