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1日,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證監會聯合發布了《關于印發〈
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的通知》,并隨文發布《
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傮w上,新版文件的邏輯和框架及主要內容與發改委2019年3月發布的《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實現了一致與協同,統一了我國的綠色債券標準,同時也兼顧了與舊版綠色債券標準的銜接,以及與國際綠色債券相關標準的接軌。
新版綠色債券目標與《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15年版)》相比,實現三大重點突破:
一是綠色項目界定標準更加科學準確。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潔利用等高
碳排放項目不再納入支持范圍,并采納國際通行的“無重大損害”原則,使減碳約束更加嚴格。
二是債券發行管理模式更加優化。首次統一了綠色債券相關管理部門對綠色項目的界定標準,有效降低了綠色債券發行、交易和管理成本,提升了綠色債券市場的定價效率。
三是為我國綠色債券發展提供了穩定框架和靈活空間。在分類邏輯上,《綠債目錄(2021年版)》實現二級和三級目錄與國際主流綠色資產分類標準基本一致,有助于境內外主體更好地識別、查詢和投資綠色資產;四級目錄與《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三級目錄基本一致,有助于國家綠色低碳轉型發展重點項目得到“清單”式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