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
專家11月28日在2020中國金融學會學術年會“
綠色金融與30·60目標”分
論壇上表示,金融機構應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有效管理氣候風險。同時,應積極響應國家號召,轉變資產配置,為我國實現“零碳圖景”目標發揮關鍵作用。
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馬駿認為,要充分借鑒歐洲、英國等發達經濟體金融業和監管機構支持實現
碳中和目標方面的經驗。
馬駿建議,以“不損害應對氣候變化目標”為原則制定綠色金融標準;強化企業和金融機構的氣候相關信息披露要求;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環境和氣候風險分析;以碳中和為導向強化綠色金融激勵機制;切實落實中歐綠色伙伴關系,大力引進歐洲的低碳技術和低成本資金。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政策研究局一級巡視員葉燕斐認為,金融機構應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有效管理氣候風險。金融機構的戰略謀劃和頂層設計必須基于數字轉型和綠色低碳轉型這兩大趨勢,并反映在金融機構的理念、使命、愿景、組織和戰略上。金融機構要從政策調整、技術變遷、產業盛衰、
碳排放強度、能源效率、投資者偏好、消費者偏好等多維度分析資產配置風險,特別是與氣候變化有關的集中度風險、市場風險。避開“擱淺”資產,嚴格把控煤電、煤化工、煤采掘等重大項目風險。同時做好信息披露和能力建設。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證金融研究院副院長馬險峰指出,上市公司披露環境信息對減緩氣候變化具有重要意義,將有利于投資者有效地識別綠色企業并向綠色低碳上市公司配置資金,助力國家綠色
低碳經濟發展。我國逐步建立上市公司環境信息的強制性披露制度。一方面,監管機構持續強化對上市公司環境、社會責任方面信息披露的監管,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上市公司以ESG報告的形式來披露環境信息的具體辦法。另一方面,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積極性不斷提高,信息披露質量不斷提升。隨著上市公司ESG表現已經逐漸成為投資者衡量企業投資價值的重要維度,建立健全ESG信息披露制度的主要驅動力也來自于滿足境內外投資者需求。
中國銀行風險總監劉堅東表示,作為支持實體經濟的源頭活水,金融機構應積極響應國家號召,轉變資產配置,為我國實現“零碳圖景”目標發揮關鍵作用。一是商業銀行需要研究國家政策層面的行動方案,產業升級的技術路線,并結合自身發展戰略,調整優化資產結構配置。二是商業銀行做好環境與氣候風險的壓力測試,積極識別和應對風險,提前做好資產配置和布局的調整。三是
碳減排項目往往具有期限錯配、信息披露要求高、成本收益不匹配、外部效應難量化等問題,嚴重影響商業可持續性,需要充足的外部激勵機制抵補商業成本,如財稅、環保、經濟資本激勵等各項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