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重慶市政府網站公布《重慶市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距2014年
試點啟動過去了整整8年。
碳排放權交易是推動碳達峰
碳中和重要的政策工具,重慶是西部地區唯一的
碳市場試點省份。
截至2022年年底,重慶碳市場各類產品累計成交量3999萬噸、交易額8.35億元。碳市場試點在運行過程中也顯現出政策體系不夠完善、配額分配不夠合理、名錄管控不夠全面、市場規模偏小等情況,在此背景下,規章修訂和優化成為必要之舉。
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從重慶市生態環境局獲悉,新規的修訂和優化主要以問題為導向,針對地方碳市場運行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展開,其總體架構及條款表述參照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并銜接全國碳市場。對納入全國碳市場統一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將從本市碳市場管理名錄中移出,并按國家有關規定開展碳排放權交易活動。
新規重點對職責分工、名錄管理、分配方式、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調整和優化。按照機構改革后的職能職責,調整和明確發展改革、財政、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統計、金融監管等市級有關部門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職責,并明確注冊登記機構、交易機構的職責和工作要求。新規針對執行細則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明確”:一是排放單位名錄管理,明確重點排放單位責任,要求報告溫室氣體排放數據、接受監督,清繳碳排放配額。明確移出名錄的條件。
二是分配與登記,明確碳排放配額總量確定方式、分配方式、分配流程和市場調節機制等規定;明確配額分配以免費分配為主,適時引入有償分配;新增預留配額和回購的規定,為有償分配和市場調節的開展提供支撐。
三是交易,明確重慶地方碳市場交易產品主要為碳排放配額、國家和本市核證自愿減排量等,交易方式主要為協議轉讓、公開競價或者符合有關規定的其他方式,交易主體為重點排放單位、符合本市有關交易規則的機構和個人;建立市政府碳排放權出讓資金管理模式,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明確交易機構應做好交易信息披露,及時披露可能對市場
行情造成重大影響的信息,加強碳排放權交易風險管理,建立風險管理制度。
四是排放核查與碳排放配額清繳,明確排放報告報送要求、核查及復核方式以及配額清繳要求。重點排放單位須定時報告、接受核查。
五是監督管理,明確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監督檢查重點單位碳排放和配額清繳情況;重慶市生態環境局將及時公布年度重點排放單位名錄、碳排放配額總量確定與分配方案,定期公開重點排放單位年度碳排放配額清繳情況等信息;對違反規定的,注冊登記機構和交易機構可以依規限制交易。同步建立考評制度,公開考評結果。強化
履約管理,重點排放單位
碳配額清繳情況納入企業
環境信用評價體系。
此間,觀察人士指出,重慶
碳交易新規以監管信息公開為基礎,厘清了
碳交易試點過程中發現的有礙可操作性、社會參與和企業履責等問題,并提出了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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