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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信息公開有助于
碳市場健康運行,但因初期只納入發電企業,流通配額及可容納資金量規模相對較小,若過多公開交易數據等內容,造成市場信息過度透明,容易引發過度投機、操縱市場等行為,如何處理好信息披露和保護企業商業機密之間的關系,還需研究。
生態環境部近日印發《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準則》,進一步規范
碳排放信息披露要求。據此,納入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配額管理的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應當披露以下信息:年度碳實際排放量及上一年度實際排放量,配額清繳情況,以及依據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標準或技術規范,披露排放設施、核算方法等信息。
上述《準則》自2月8日起施行,屆時企業排放信息須依法依規公開,對全國碳市場運行亦提出更高要求。“開展環境信息披露是企業的社會責任,也是消除信息不對稱導致市場失靈的重要手段,能夠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推動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院長、中國工程院院士王金南對此表示。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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