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碳價”解決碳排放的“負外部性”
環境保護、氣候應對等在經濟學定義中屬于公共品或者準公共品。中金公司首席經濟學家彭文生解釋,“傳統金融主要依靠市場力量分配信貸資源,但是由于超時空的外部性導致了市場失靈,很難有效將資源分配到綠色產業當中。”
所謂超時空的外部性是綠色產業的一個重要特點。人類經濟活動有很多外部性,大部分的外部性是局部的,可控制在一定范圍之內。然而,氣候變化不但是全球性的,影響所有國家和人群,而且可能會影響幾十年甚至上百年后的人。這種跨時空的負外部性使得私人部門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參與動力不足,自由市場調節機制作用很有限。
通過碳市場,則可將應對環境氣候變化的公共品私人部門化,通過市場機制實現供給和需求的匹配,實現均衡的
價格。實際上,通過“碳價”來解決碳排放的負外部性是多位受訪專家提到的關鍵。所謂“碳定價”,就是給碳排放制定一個
價格(即碳價)。在碳價約束下,企業將會把排放配額作為生產要素之一,這有助于將碳排放的隱性成本顯現化,外部成本內部化。大量研究發現,碳價信號越顯著,對低碳技術創新的誘導作用就越強,越能激發企業開發和采用低碳技術的意愿,進而更好推動碳達峰、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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