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達峰
碳中和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一件大事,“3060”碳目標的提出有著深刻的背景。
碳排放帶來了一系列嚴重的自然環境問題,如果繼續按照目前的
碳排放常態,有研究表明,到2100年全球氣溫上升幅度超過4℃,將是一個大概率事件,發生概率要超過90%,人類社會將面臨一場危機。面對嚴峻緊迫的形勢,越來越多的國家積極參與到
碳中和行動中,已有127個國家承諾在本世紀中葉實現碳中和,英國、瑞典、法國、新西蘭等國已將碳中和寫入法律。碳中和已經成為世界共識,中國作為負責任的大國,自然也應當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上有所作為。
2020年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上,中國向世界宣布了“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這是一個分水嶺。在此之前,中國主要強調不能抑制經濟增長,作為發展中國家不能承諾硬性約束指標。在2020年氣候雄心峰會上,中國進一步提出了具體目標:到2030年,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將比202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25%左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將達到12億千瓦以上,等等,下一步,在科學計量與測算的基礎上,預計將有更加細化的微觀數量化指標。目標確定以后,當務之急是需要調動各種資源和要素來實現目標。
碳達峰碳中和需要巨量的投資,多項研究認為,要實現“3060”目標需要的投資規模在100萬億元以上,而政府資金支持大約只能占到10%左右,其余的資金都需要通過金融市場來籌集,對
綠色金融的需求巨大。
綠色金融目前主要包括三大塊:綠色信貸、
綠色債券和ESG投資。到2020年末,中國本外幣綠色貸款余額約12萬億元,存量規模居世界第一;
綠色債券存量8132億元,居世界第二;泛ESG基金總規模增長較快,其中節能環保和綠色低碳行業基金數量占比超過70%。總體上看,我國綠色金融具有一定的規模,體量也居世界前列,但是離融資需求還有較大的差距,綠色金融發展任重而道遠。
綠色金融各領域發展速度不同步,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增長速度大大超過了直接融資領域的增速,綠色金融結構呈現不均衡的特征。中國的綠色股權市場增速較慢,規模相對較小,統計顯示2018年和2019年兩年綠色股權年均投資規模為424億元,遠小于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年均5500億元的增量。西方一些發達國家很早就把包括綠色投資的ESG納入到投資流程中,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開展綠色投資仍然處于起步階段。碳達峰碳中和需要科技創新,而綠色科技創新和應用具有風險較高、周期較長、資金流變化大的特點,要經過較長時期的投入才能產生財務回報,這與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要求的穩定收入并不匹配,需要綠色投資發揮更大作用。目前在基金業協會注冊的各類綠色基金超過700只,但大部分都是投資于成熟的環境保護項目,針對綠色技術創新的還不多。
碳交易市場是綠色金融的一個新興領域,未來在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過程中將發揮重要作用。
碳交易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權作為一種商品,碳交易市場通過對碳排放權的有償分配,由碳排放多的行業和企業向碳排放少的企業付費,讓優秀的碳控制企業得到補償。以特斯拉為例,2020年特斯拉靠賣碳排放額度獲得16億美元,大大超過了其年度凈利潤7.21億美元,從而在2020年首次實現了全年盈利,其盈利靠的不是賣車而是“賣碳”。中國碳交易市場正在穩步推進,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負責交易,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負責注冊登記。未來中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規模巨大,世界銀行預測,高峰時我國
碳配額成交量可達到260億噸以上,以目前最低
碳價30元/噸計算,未來我國
碳市場交易額將達到8000億元以上,以歐盟最高
碳價120元/噸計算,未來我國
碳市場交易額將超過3萬億元。
發展綠色金融還需要充分考慮到金融轉型的風險。在碳達峰碳中和大背景下,大量高碳行業面臨著減排的要求,需要對原來的設備和技術進行改造升級,同樣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而金融向綠色金融轉型的過程中,高碳排放的資產價值將下跌,企業資產的質量下降,這將會增加金融機構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流動風險。其中,煤電行業比較突出,隨著碳排放的限制,行業貸款違約概率預計將會出現大幅提升,這反過來將給金融機構造成損失,影響金融系統的穩定。
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遠大,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必須系統地規劃和設計,大力發展綠色金融,需要政府、企業、金融機構多方聯動發力。第一,應當強化政策引導,建立健全統一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目前綠色項目認定口徑不一,即使針對同一種綠色金融產品,不同部門發布的認定口徑存在差異,必須盡快統一,實現可量化、可測量、可驗證,并且與國際接軌。第二,支持高碳行業產業轉型升級,在嚴格控制產能的前提下,對技術創新和研發、工業流程改造和更新等方面重點支持,防止出現“一刀切”造成經濟的急劇波動。第三,設立國家碳達峰碳中和基金,比照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的模式,面向綠色領域設立專項大基金。在基金架構上,國家設立母基金,地方可以設立子基金配套,發揮放大效應。在基金投向上,重點支持國家明確的領域,包括電動汽車、光伏技術、儲能電池、節能建筑等。(作者為經濟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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