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綠電交易促消納的思考
完善新能源領域政策體系,統籌謀劃協同推進,實現體制機制有效銜接。作為碳達峰
碳中和“1+N”政策體系中能源領域發布的綜合性政策文件,《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提到要在“十四五”時期,基本建立推進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的制度框架,形成比較完善的政策、標準、市場和監管體系,構建以能耗“雙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標制度為引領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推進機制。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于2020年正式實施,但在實際運行中,存在各省份消納責任權重指標寬松,分解落實不夠,對市場主體考核剛性不足,監管機制有待完善等問題,實際執行也以省間超額消納量交易為主,對綠證,甚至綠電需求的有效推動作用甚微。應增強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的引導作用,強化綠電、綠證與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的有效銜接,建立綠電(證)消費強制市場,形成“配額制+綠證”機制,通過科學合理地分解消納責任權重,調整超額消納量交易范圍,可以將其交易限制在省間交易,用于實現省與省間的消納平衡,積極擴大可再生能源電力的輸送消納區域,通過綠證市場,發揮不同地區間資源互補和跨時空調劑的作用,助力配額制順利實施,實現新能源的全局優化發展。
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促進新能源與常規電源協調發展,為新能源消納提供有力支撐。今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規劃》,就加快能源結構綠色低碳轉型,提出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的目標,“十四五”時期重點加快發展風電、太陽能發電,推動構建新型電力系統,促進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加大力度規劃建設以大型風電光伏基地為基礎、以其周邊清潔高效先進節能的煤電為支撐、以穩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壓輸變電線路為載體的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強調優化能源輸送格局,統籌布局新增電力流,充分挖掘存量通道的輸送潛力,到2025年,“西電東送”能力達到3.6億千瓦以上。要求新建輸電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隨著規劃的實施,重點圍繞“風光水(儲)”“風光火(儲)”等多能互補的清潔能源基地建設,加快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建設。按照《“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儲能發展的相關體制機制將進一步理順,推動新型儲能在電源側、電網側、用戶側發揮促進新能源消納的作用。
加快推進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完善交易機制形成市場合力。為打破省間電力交易壁壘,實現電力資源在更大范圍內優化配置,提升電力系統穩定性和靈活性,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出臺了《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成為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和實現“雙碳”目標的重要抓手。加強電力市場建設與優發優購制度、可再生能源法、消納責任權重、安全保供支撐電源等相關政策的統籌協調,推動新能源參與市場,明確新能源市場地位及應承擔的責任等。未來隨著新能源裝機進一步提升,需建立合理的市場機制,統籌電力市場、
碳市場協同發展。尤其在價格方面,建立健全“電-碳”市場價格聯動機制,市場機制與配套政策協同推動,促進新能源消納。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