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碳資產擔保實踐及立法現狀
自2013年地方
試點碳交易市場陸續上線后不久,碳資產擔保融資就已付諸實踐,例如:
●2014年9月9日,興業銀行武漢分行和湖北宜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簽署了碳資產質押貸款協議,以211萬噸
碳排放配額作為質押擔保,獲得了4000萬元貸款,完成了全國首單
碳配額質押貸款;
●2014年12月11日,上海銀行虹口支行與上海寶碳
新能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簽署500萬元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
CCER)質押貸款協議,以寶碳公司所屬減排項目未來預計可實現的數十萬噸
CCER作為質押擔保,無其他抵押擔保條件,這是國內首筆有關CCER質押貸款;
隨著中國于2020年9月22日正式確定“雙碳”戰略,并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啟動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與碳資產有關的
碳金融服務也似按下了“快速健”,多家商業銀行順勢積極推出碳資產質押貸款業務,公開報道的標志性貸款項目有如:
●2021年5月左右,浦發銀行攜手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為申能碳科技有限公司落地全國首單碳排放權(上海碳排放配額/SHEA)、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組合質押融資;
●2021年7月,興業銀行杭州分行為浙江某環保能源公司成功辦理碳排放配額質押貸款業務,金額1000萬元,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下屬的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中登網”)進行質押登記和公示,也是浙江省首單“碳排放配額”質押貸款;
●2021年7月30日,浙江安吉農商銀行對種林專業戶楊忠勇承包經營的三塊毛竹林共1030畝面積進行計算,平均每畝毛竹林每年
碳減排量為0.39噸,承包經營有效期內能減排二氧化碳7045噸,參考2021年7月16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碳排放權交易
價格,得出了三塊林地評估價值為37.19萬元的結論,通過中登網進行質押登記和公示,該銀行向該專業戶順利發放全國首筆竹林
碳匯質押貸款37萬元;
●2021年8月左右,工商銀行天津市分行為天津市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發放一筆1000萬元的流動資金貸款,該貸款以碳配額質押作為增信措施,并在中登網和碳排放權交易所系統進行“雙質押登記”;
●2021年11月左右,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攜手交通銀行、申能碳科技有限公司、太保產險達成“碳配額+質押+保險”合作,并落地全國首筆碳排放配額質押貸款保證保險融資業務;
●2022年1月,鄭州銀行為河南省首批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河南省武陟縣廣源紙業有限公司,發放碳排放配額質押貸款1800萬元。
目前,中國
碳市場仍處于發展初期,中國也尚無專門規范碳資產交易(包括碳資產質押擔保)的法律或行政法規。全國碳排放權交易主要適用的法規依據是生態環境部于2020年12月31日公布、2021年2月1日開始實施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及其配套規則,屬于法律位階較低的部門規章,2021年3月30日生態環境部曾公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草案修改稿)》,但目前尚未正式頒布。上述文件均未直接涉及碳資產質押。
部分地方試點碳排放權交易所針對碳資產抵押或質押發布了交易所規則,一些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也針對當前實踐先行的碳資產質押/抵押貸款業務,相繼出臺了一些規范性文件,例如:
●山東省:《關于支持開展碳排放權抵質押貸款的意見》(濟銀發〔2021〕150號,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2021年8月24日發布并生效);
●浙江省:《浙江省碳排放配額抵押貸款操作指引(暫行)》(杭銀發〔2021〕117號,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浙江省生態環境廳2021年9月28日發布并生效);
●上海市:《上海市碳排放權質押貸款操作指引》(上海銀發〔2021〕249號,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上海市生態環境局2021年11月17日發布并生效)。
盡管相關實踐和地方規范為碳資產融資擔保提供了一定的參考和指引,但在相關法律依據付諸闕如的情況下,碳資產擔保最終是否有效、可執行,直接涉及主債權安全,金融機構在實務中不可不察,仍需謹慎操作。
下文即擬按照《民法典》及其相關司法解釋,結合地方監管指引,簡要評析中國新近開展的碳資產擔保融資實踐及其相關法律問題,以期有利于實務中的法律風險防范以及未來立法完善。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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